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提升全县交通领域安全水平,现将《青田县安全防范“百日攻坚”暨安全生产“执法季”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8日
青田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防范“百日攻坚”暨安全生产“执法季”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和6月21日全市安全防范紧急视频会议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事故多发态势,根据《丽水市安全防范“百日攻坚”暨安全生产“执法季”行动方案》的有关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青田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防范“百日攻坚”暨安全生产“执法季”行动。现将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国务院15条”和“省25条”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坚持企业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服务指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组织在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季活动,辨识一批风险、消除一批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曝光一批违法企业,着力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是同比前三年平均数下降20%,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为全市经济稳进提质做好安全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行动时间
2022年7月至10月。
三、行动具体安排
(一)安全防范“百日攻坚”四项行动
1.道路客货运输安全攻坚行动。要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全省道路普货运输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货运车辆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限超载、违法装载以及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重点普货运输企业和车辆监管清单,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从业人员聘用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车辆动态监控等。会同建设、经信、应急、商务等部门,按要求联合开展一次货运源头单位排摸,建立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动态调整机制,推进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称重和监控数据全部接入治超监管平台。加大对货运站场监管力度,重点检查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者对客户实名制查验、物品安全检查规定的落实情况;持续深入开展货车超限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百吨王”和超限100%以上车辆,依法实施“一超四罚”,坚决杜绝严重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各单位要及时调整更新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推进称重数据和监控视频100%接入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督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落实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的主体责任,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高速公路“零超限”,普通公路超限率控制在2%以下;要联合公安、文旅、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要提高对“两客”驾驶员安全码使用的监督力度,加大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安全管控及对长途客运接驳点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要强化旅游包车客运监管,严厉惩处非法包车客运经营。要应用“客运数字打非系统”,实施非法营运客车精准查处。要全面完成城乡站立式公交车辆安全风险管控评估;深入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严格新增企业和运力审批管理,持续开展企业安全等级动态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迭代升级“浙运安”危货智控平台功能,推进源头单位充装(装载)环节“亮码上岗、扫码作业”,100%处置发现的异常线索,实现危货运输全链条闭环管理。
2.在建交通工程安全攻坚行动。深入实施在建工程安全质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加大对6个方面189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开展在建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现隐患清零、风险可控。强化提升工点安全防护标准化水平,出台隧道开挖、桥梁现浇等10大类防护标准,实现工点安全防护标准全覆盖。重点检查桥梁工程高支模、挂篮悬浇、隧道开挖、深基坑和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和实施情况;高处作业、临水临崖施工、涉路涉航涉铁作业等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架桥机、龙门吊等大型起重机械设备进场检验、登记、验收和维护保养等工作落实情况;项目建设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等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制修订,应急物资储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应急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项目参建单位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和全员责任落实情况。
3.水上运输安全攻坚行动。要严格按规定执行水路旅客实名制和安检制度,加强对水路运输旅客携带物品的检查。对客运企业、渡口经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示、教育培训及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做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工作。定期对辖区客渡运企业安全管理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检查频次每季度应不少于一次。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影响航行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及时消除隐患,或依法依规责令暂停经营。要继续加强省管内河客渡运船舶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船舶AIS设备静态数据是否准确,VHF工况是否正常、值守频道是否符合规定,信号灯、声号等设备是否配备,工况是否良好,船员是否熟知应急反应程序以及自身职责、应急演练是否按规定进行,以及恶劣天气预控措施及开航前自查、驾驶台与机舱船员值班、滚装车辆与货物系固、人车分离等船舶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公路设施运营等领域安全攻坚行动。要强化对现有公路、桥梁和隧道的风险排查或技术指标综合判别,会同相关单位认真实施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重点围绕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高边坡、高挡墙、事故多发点段等重点路段,四、五类危(旧)桥(隧),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和危(旧)桥(隧)改造力度,完善公路隧道机电和附属设施配备和维护。
(二)安全生产“执法季”行动
结合安全防范“百日攻坚”行动,部署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季”行动,重点解决执法力度“偏软”、执法密度“偏少”、执法领域“偏窄”、执法深度“偏浅”、执法能力“偏弱”等问题,通过刚性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加大执法力度。交通运输执法队要把加强执法监管作为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重要抓手,形成监管执法高压态势。要加大5万元以上处罚案件办理力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刑事犯罪立案标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事前犯罪,特别是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危险作业罪”的三类构罪行为,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生产领域危险作业罪的查办,确保监管执法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2.突出执法重点。突出道路运输非法营运整治执法,集中打击非法从事客运、网约车经营的违法行为;突出超限运输专项整治执法,重点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货运车辆;突出内河水路客(货)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船舶安全和船员履职能力监督检查,抓好重点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客运码头、渡口和水上旅游景区水域的巡查;突出重点工程建设监管,严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加大对施工过程中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冒险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严厉处罚违法违规作业和不按规定复工行为。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打击、从严查处。
3.强化执法合力。要加强联合执法,构建执法季度会商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层级“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案件通报、资证共享,探索共建共享违法行为清单库,每月至少开展1次联合执法,增强行政执法整体合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要列出执法监管重点企业名单,于7月4日前报县局,并在9月底前对执法监管重点企业实现全覆盖执法检查。要注重执法闭环,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彻底整改,防止“屡改屡犯”,严格执法闭环管理;加大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通过社会监督强化执法闭环,提升警示效果。
4.注重执法实效。要加强暗访督查,通过暗查暗访、突击检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真正发现问题,找准问题,深查问题,强化线上巡查、线下执法,进一步提升执法处罚的针对性和精准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要根据日常执法检查情况,每月上报至少1家对安全失管、隐患突出的企业违法信息,由县局筛选后上报县安委办集中曝光。
5.提升执法水平。要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严格规范着装、执法装备使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通过视频在线、集中培训、案卷评查、执法比武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行动要求
(一)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安全防范“百日攻坚”行动的牵头领导和具体业务领导、县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百日攻坚”和“执法季”行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及细化方案要求,开展交通领域督查抽查,严格执法和行刑衔接,坚决将安全防范百日攻坚行动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线,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
(二)建立四项机制。一是建立实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机制。运输交通运输执法队每月至少2次下沉到企业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各企业单位常态化每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二是建立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对安全防范“百日攻坚”暨“执法季”行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机制。攻坚行动期间,各单位每月上报典型违法行为查处案件;县局将对典型案例上报县安委办予以全县通报。四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县局每月通报各有关单位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
(三)全方位开展巡查、考核、约谈通报。要充分运用警示、通报、约谈等手段,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对思想重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落实不到位引发事故,造成社会较大影响的单位,按照有关制度开展约谈,必要时采取“开小灶”,实施整治提升。同时,将百日攻坚行动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巡查内容,巡查结束后向县局专题报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四)编制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安全防范“百日攻坚”行动的牵头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突出行业特色、直指工作短板、提升本质安全方面,实化细化安全防范“百日攻坚”行动和“执法季”行动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等内容。相关行动方案报攻坚行动牵头领导审定后,于7月10 日前报送县局安全指导中心;同时,每月15日、30日之前将阶段性工作小结和本单位的执法数据报县局安全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