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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21〕191号),审定2022年10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093人,发放金额1390389元,补发9月份新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5人,补发金额6825元,合计发放金额1397214元,审定2022年10月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632人,发放金额1239880元,补发9月份新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1人,补发金额9250元,合计发放金额1249130元,其中居家安养6533人,发放金额元1186675,入住托养机构99人,汇入托养机构金额62455元。现将补贴资金下拨到有关残疾人账户和有关托养机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