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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2678/2022-124674 发布机构: 青田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2-10-17 16: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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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通知》(丽教人(2017)28号)和《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通知》(青教人2017)69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我将组织开展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并于2022年11月25日前完成首次注册和第二轮定期注册工作的初审工作。现将有关定期注册工作安排如下:

一、注册申请的对象

1.2021年参加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新教师;符合注册条件尚未参加首次注册的在职在岗人员;

2.2017年参加过首次注册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注册条件

(一)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合格(依据年度考核);

3.完成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培训任务;

4.上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申请定期注册的,除具备首次注册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有效期内,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注册有效期内,完成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学分),并符合相应的学时(学分)结构要求。

(三)下列人员首次注册只要符合条款(一)所列第1、4条款可直接首次注册:

1. 服从组织派遣援疆、援藏、援青等援外支教教师;

2. 经中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借调、进修、培训、学术交流、产假等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取得教师资格,但教师资格类别与任教岗位不相适用;

2.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学分)或未达到结构要求;

3.由于自身原因,中止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

4.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申请首次注册人员上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5.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状况暂时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

6.处于党政纪处分期内。

暂缓注册时限一般为两年。暂缓注册者在暂缓时限内达到首次注册或定期注册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后,可重新申请注册:

1.取得与任教岗位相适用的教师资格或调整到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岗位;

2.补齐所缺培训学时,且在暂缓注册期间平均每年完成不少于72学时(学分)的培训;

3.重新申请注册前已在岗位任教连续满一年及以上(长期病休康复后或经治疗后能正常任教一学期及以上);

4.重新申请注册的上一年年度考核合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影响恶劣的;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三、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10月25日-31日

2.符合定期注册条件的对象由本人提出申请办理首次注册或定期注册。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申请人在申请受理时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定期注册网报栏目,进行实名注册、提交申请、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网上申报时请注意选择本人所在单位或片区联盟园这个确认点,不要报错了确认点。

3.网上申请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登录个人信息网页,检查自己的个人信息录入是否正确,如发现录入信息有误,请及时修改。修改正确后网上提交,等待确认点的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的时间:11月1日-4日。

2.现场确认应该提供的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网上申报成功后,网上可以打印)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或相关的材料;(与单位签订的聘任合同的复印件)

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年度考核证明(首次注册提供2021学年,定期注册提供2017-2021学年);

6)首次注册提供新教师培训合格证明和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定期注册人员提供五年注册周期内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且符合规定的学分结构。

7)2022年体检合格证明;

3.学校审核

登录确认点网址(https://queren.jszg.edu.cn)核对网上申报信息与所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以教师任教学校为单位,中小学在岗教师填写《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网上申报填写后下载),结合教师身体状况、师德表现、任教年限、年度考核和参加培训等情况由学校教师资格注册工作小组提出是否准予注册的意见,工作小组组长签名,单位盖章。审核完成后,由学校集体为本校注册对象办理注册相关手续,集体办理注册除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外,还须上报《学校办理教师资格注册人员花名册》(见附件)。

五、县教育局初审

1)初审时间:11月14日-21日。

2)初审机构:教育局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

3)教育局在受理注册申请终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予以注册的决定,确定拟首次注册的教师名单,在所在学校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予以注册,有异议的重新审核。重新审核给出结论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对不予注册或暂缓注册的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初审结束后,报市教育局复审。

六、注册完成

教育局负责本教师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签署注册意见,在《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粘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专用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由受理注册部门归档保存。

七、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正确的,必须在注册申请前进行信息更正方能进行网上申请。证书信息更正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以学校为单位集中进行办理。教育局只对本机构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规范,只对错误信息进行变更。

2.教师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进行注册申请时,须实名注册,如实填写证书信息和个人工作信息,牢记个人的注册用户名、密码及找回密码的邮箱。网上填写的信息须与提交的书面材料一致。注册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个人信息网页,核对注册申请是否成功,及时修改错报的信息。

3.各中小学、幼儿园为本注册机构下设的确认点。民办幼儿园由于点多面广,按片区联盟总园设立确认点,确认点设在片区牵头联盟总园。各个确认点要切实把好信息的审核关。按照注册的条件仔细核对网报信息与提交的材料是否一致,材料是否齐全。网上信息有错的,核对后予以修改,材料不全的通知申请人补齐。书面材料是复印件的要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和单位的公章,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完成后在网上给出确认意见。教师个人的书面材料用统一的档案袋装好,档案袋封面见附件。材料上交时间为:11月14日之前。

4.教师资格注册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文件的传达和解读,把握好政策的尺度,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好工作任务。有不明确情况请咨询人事科,联系人:陈毓芬老师,电话:0578-6824892,邮箱:104762183@qq.com.

 

附件:学校办理教师资格注册人员花名册      

 

                

                青田县教育局

                  2022年10月11

    (此件公开发布)

学校办理教师资格注册人员花名册.xlsx青教〔2022〕66号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wps青教〔2022〕66号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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