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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晚,青田县救助管理站在日常巡逻中,发现一名疑似未成年人在刘基广场参与杂技卖艺乞讨,当场联系县公安局鹤城派出所到场查实该名儿童身份。据了解,该名卖艺儿童,2011年11月出生,河南人士,与其小姨孙大珍一路卖艺谋生,目前没有就学。
了解该情况后,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动介入,根据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联系县检察院、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鹤城街道等相关单位,到现场进行劝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有受教育权,且家庭保护中,父母不得放任、教唆未成年人流浪乞讨,要求其小姨孙大珍尽快将该名儿童带回河南入学。
目前,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已与河南省当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取得联系,希望该名儿童能尽快回到课堂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