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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信息统计抓好“全”字决。购买主体“全覆盖”。精准把握政府购买服务关于购买主体的定义,对县编办划分的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筛选,符合购买主体定义的单位重点关注。通过文件发函、浙政钉群、电话通知等多种形式,指导单位进预算编制系统填报《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表》,确保应当报送政府购买服务数据的单位通知不遗漏。“全方位”审核把关。以预决算布置会议契机,现场介绍填报步骤及注意事项,明确统计口径,根据省厅印发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业务科室初审、综合科复审,对各单位上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一一核对,重点把握购买主体是否符合要求、购买内容是否在指导性目录内、申请预算金额是否合理、所填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等,采取边上报边审核、早发现早修改的审核方式,加快填报进度,提高数据填报准确性。
二是绩效评价抓好“深”字决。项目选择更深思,细致梳理归纳全县政府购买服务实施项目,充分考虑具体实施情况,初步选择意向项目,各科室多次协商,与单位积极沟通、征求意见,每年基本确定一至三个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资金量相对较大的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指标设计更深刻,在借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基础上,从“投入—过程—产出—结果”维度出发,集合包括监督局、业务科室和综合科在内的财政力量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力量,结合实际情况和评价目的,设计出更具针对性的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保绩效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规范性。结果应用更深入,对评价结果中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求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并将其作为预算资金安排、合同资金支付和承接主体确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回顾整个评价过程,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质量。
三是业务宣传抓好“清”字决。对外宣传引导清政策。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浙政钉工作群,用以宣传解读最新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或工作要求、不定时辅导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展过程中会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单位间互相交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展经验。利用“上门服务”活动和财政票据“双随机”检查工作,面对面“传”、手把手“教”,做好政策的翻译者和宣传者,让各单位充分了解改革背景,弄清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区别,学会购买流程,切实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对内营造氛围清责任。印发《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局内分工通知》,建立由局长统一领导,综合科牵头,预算局、监督局、采购办等各相关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全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与交流,分享政府购买服务易错点和审核注意事项、解读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概念等,着力营造学习氛围,提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展的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