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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临时改变用途方案公示[蔡有国、蔡有升、蔡有康]
索引号: 002652539/2022-110797 发布机构: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2-01-27 09: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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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临时改变用途方案公示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发[2002]2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土地供应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土地供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廉政建设,现将“青田县温溪镇繁华南路35号住宅用地临时改变用地为商服用地(宾馆)”项目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受让方名称

蔡有国、蔡有升、蔡有康

宗地位置

青田县温溪镇繁华南路35号

宗地面积

用地面积276.23平方米,建筑面积2466.55平方米

改变土地面积

临时改变用途建筑面积2466.55平方米

分摊用地面积276.23平方米

改变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临时改变用途为商服用地(宾馆)

分摊用地面积276.23平方米(时间5年)

出让价格

土地收益金75024元

备  注

1、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2月6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至行政审批中心1号楼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

联系人:舒紫芸  电话:0578-6095255

2、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6日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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