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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2-01-26 16: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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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田县委、县人民政府: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严格按照全县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力法治保障。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规”字当头,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是厘清职责,明晰工作职责边界。完成分局机构改革和人员划转,落实“三定”方案职责要求,牵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权力事项认领工作,落实监管事项、处罚事项、职责边界“三张清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二是梳理流程,明确案件办理规范。2021年,以立足规范,依法行政为出发点,组织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等进行深入学习,结合我县实际,梳理制定了青田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明确了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要求。

三是聘请顾问,强化法制审查力量。2021年聘请了浙江五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洪武为我局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每一个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检查评查,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项目、重大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及环境违法重大案件的研讨和审查,有力促进了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开展。

(二)学法普法,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一是重点行业重点“普”。对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的行业,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组织集中培训,切实提高企业环境管理能力,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减少环境风险隐患,助力绿色高质量发展。2021年共完成80余家砂石料、紧固件、UV镀行业企业规范培训,完成250余家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环境统计等专项业务培训。

二是公众群众全面“普”。依托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邀请学生代表走进环境监测站,实现公众与环保 “零距离”接触,参与人次25人次;依托“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环境主题日,先后开展“保护生物多样性共建美丽青田”有奖征集、生态文明成果展等活动,积极向公众展示生态环保工作成效,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生态创建,共同建设美丽青田,累计发放环保知识手册、宣传单2000余册。

三是环保干部用心学。充分利用会议、网络平台等各种途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和上级的相关政策文件,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积极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执法岗位人员参加各类法律法规培训、讲座,深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聚焦主业,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审批。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通过窗口端网上端掌上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政务服务2.0收件率达100%。梳理青田县生态环境领域国内一次也不用跑事项清单,体现侨乡特色。持续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落实降低环评等级、简化环评内容、承诺备案管理等改革措施,累计完成环评审批34个,项目备案39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11个,新增核发排污许可证4本,变更排污许可证12本,延续排污许可证1本,应急预案备案47个

二是推进公正规范执法。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集体审议、法制审核、信息公开等工作要求,建立企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则利剑高悬2021年累计出动人员1783人次,检查企业1113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1起,处罚金额达330.46万元,查封扣押3起,移送公安行政案件3起;移送公安刑事案件2起。

三是强化执法证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目前共有38人持有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到100%。

四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行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经征集将青田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青田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列为重大决策事项。经过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两个“十四五”规划均已正式印发。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队伍建设待加强。执法人员数量少、任务重,人员更新缓慢乏力,缺乏相应的法治专业人才。

二是执法数字化待加强当前环境执法主要还是以人防等传统手段为主,在现场违法行为的抓取上缺少有效的科技手段,互联网+与无人机巡航相结合的数字化应用尚未形成,不能远程发现违法行为,并第一时间锁定相关证据。

三是普法实效性待加强在对企业进行普法宣贯时企业实际情况结合程度还不够,对企业的普法宣传覆盖还不够,未在企业内部形成经常性的学法、用法氛围。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法治责任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班子成员法治政府建设分工,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述职中。严格按照程序主持召开党组会议、案件小组讨论会、案件集体讨论会等,讨论决定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及重大行政决策等,及时签发各类法律文书,坚持客观公正,依法办事,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各项规定。

二是增强学法用法意识局领导干部发挥少数关键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主题党日、理论研讨等形式,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方案,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和环评等级,切实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强化环境问题发现能力。进一步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问题发现机制,提升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的问题发现能力,推进县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服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为原则,把普法融入专项执法行动、行政审批、“三服务”行动等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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