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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 573961204/2022-110766 发布机构: 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1-26 09: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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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指导,对照《2021年度法治青田建设重点工作清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执法办案机制方式、深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力提升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密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设有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在会上部署“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内容,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和各中队,做到了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推进措施到位及推进工作的督促检查到位。

一是全力创建“无违建县”。按照“严管严治、严查严罚”的执法标准,严格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全力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同时加强对新开楼盘、高楼高层、架空层等隐患点的排查力度,常态化运用好“四个平台+无人机+高位监控球机”的组合方式开展巡查,有效弥补执法的盲点漏点,做到及时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取证、及时查处。我局全年共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20份,发放停建通知书247份,组织拆除违法建筑173次,拆除148户,拆除面积7,267.44平方米。同时,根据《浙江省违法建筑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和《浙江省“无违建”创先争优考评办法》,推进三改一拆工作,我县全年超额完成年度拆违任务,拆违20.47万平方米,完成率255.8%,拆违占地10.4万平方米,利用面积10万平方米,拆后土地利用率96.1%。开展安全隐患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共排查出42宗9.34万平方米,处置率100%。深入进行违法建筑数据排查,共排查出11363宗141万平方米违法建筑,排查量全市第二。

二是结合城市管理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积极协助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创国文工作为抓手,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做好统一管理标准、提前介入告知等一系列前置式执法工作,完善城市精细化执法监管体系。常态化开展六乱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马路市场、夜市周边、学校周边环境秩序,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及时清理“城市牛皮癣”,完成便民亭、报刊亭全面排查清理整改,加大机动车人行道违停取证力度,规范非机动车停车秩序,将“巡查+执法+自律”的长效管理模式落到实处。组织施划人行道停车位,新增施划224个人行道停车位,其中鹤城街道62个、瓯南街道77个、油竹街道33个,温溪52个,超指标完成任务。对原有不合理停车位进行摸底排查,规范清理江南大道区块占用盲道、影响行人通行的人行道车位33个。持续推进智管通平台、秸秆焚烧、犬类管理、餐饮油烟、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全年共开展日常巡查15530次,整治占道经营、流动摊贩21256处,检查户外广告517次,提前介入和处置店面装修612起,劝导城市噪声问题2219起,劝导乱拉挂、乱堆放、乱张贴等现象3947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367次,切实改善市容环境。

三是深入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数字转型,完善应用统一执法监管和处罚办案系统,不断完善智慧监管平台,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一般程序案件全部网上办理,简易程序案件全部网上归档,建立数据汇聚、场景应用、业务协同、标准规范、科学智能、精准高效的办案模式,提升办理质量。2021年,我局积极推进“互联网+执法”,“浙政钉”掌上执法率达100%,一般程序案件100%网上办理、简易程序案件100%网上归档,实现综合执法信息化流转、联动式协同、智慧化分析。2021年,办理一般程序案件办理336件、简易程序案件151件,处置各类投诉举报904件,办结率100%。

(二)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第13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题中之意,也是当前我县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2021年,我局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按照省、市改革文件精神和要求,牢牢把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向,完善权责明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与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共同牵头,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制定改革工作计划,起草《青田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实施方案》已通告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进入最后的印发程序。经多轮调研、会议讨论,拟赋权乡镇(街道)清单初步梳理已完成,按照《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全县19个相关部门共梳理出拟赋权乡镇(街道)执法事项共41项,县行政执法局梳理出拟赋权事项共42项,当前该赋权清单正在以调研形式征求相关乡镇(街道)意见建议中。

二是完成264项行政处罚事项的划转。为积极配合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工作。组织各科室、中队对《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进行深入研讨,提出建设性意见,深入学习相关件精神,吃透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和目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6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定《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2021年)的通告》(送审稿)报请县人民政府审议后,公开发布通告。目前根据省级统一部署,共划转处罚事项744项,市级地方立法直接授权我局行政处罚事项39项,共计783项。

(三)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我局根据省指导办的统一部署,开展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培育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最佳实践。树立综合行政执法权威形象,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廉政勤政、人民满意的高素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和财产安全。不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与“基层四个平台”融合,一线执法队员下沉比例超过85%。不断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使执法效能、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得到全面提升。2021年,我局组织2020年和2021年新进公务员25人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申领,全部完成持证的干部行政执法证统一换证工作。目前我局126名干部,已有120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到了95.2%。

二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机关合同和规范性文件等法制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我局法治工作把好关、守好门,坚决消灭潜在法律风险。2021年办理的一般程序案件案件336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查;12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依法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对需要签订6份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三是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建立健全轻微违法行为容错免罚制度,力推 “教科书式”执法,积极探索适合新经济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依据《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事项目录清单》、《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柔性执法暂行规定》、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相关内容,我局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方式,全面部署“首违不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教科书式执法”工作。2021年度共做出1起首违不罚案件、11起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案件,以柔性执法使行政相对人充分参与到公共行政之中,实现处罚与教育并重。编制了《擅自侵占、毁坏水工程及设施案教科书式执法指引》、《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案教科书式执法指引》两个教科书式案例,对执法人员办理执法案件进行指引,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我局出台了一系列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和流程图。

1.行政执法公示

信息公示方面,严格执行《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从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与辅助人员、执法依据、程序、救济渠道以及处罚公开等方面对信息进行全面的公示,信息内容分别于政府网站及各中队公示栏或信息公示牌进行公示。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在省政务服务网站主动公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方面,在局机关以及各中队的公示栏进行公布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主动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全过程公示执法身份。同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按规定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公示信息调整方面,及时做好公示内容的调整工作,编制并完善我局的相关制度文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定时清理文件制度,并公示新的文件制度。

2.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我局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在制度方面,我局先后制定《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落实审核工作责任主体,要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并经案委会研究决定做出。审核机构人员配置方面,目前单位法制审核人员配置6人,其中单位法律顾问3人。我局截至2021年底正式干部有126人,持证执法人员有120人,法制审核人员数占全体执法人员数比率为5%,符合行政机构法制审核人员数占全体执法人员数比率5%以上的要求。本年度重大案件经案委会研究决定的有12件,均已结案。我局积极参加全市及全县组织的案卷评查工作3次,内部组织案卷评查及自查工作2次,对案件评查以及近年来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法律文书制作错误情形汇总文件共计28条,供执法办案人员传阅,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3.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严格执法《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建立《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案卷归档管理制度》,要求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书严格按规定制作、使用、归档、保存及管理,做到一案一号一卷一档,妥善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建立《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音像记录制度》,对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中以音像记录形式固定的证据的存储、归档及管理。执法记录仪配备及使用方面,我局目前有执法记录仪116台,其他音像记录设备10台,并全部配备使用。日常巡查过程中均配备执法记录仪,并严格按照执法记录仪使用相关规定使用,一线执法人员无论工作日及加班巡查均在使用,且人均每日使用数超过1次。对执法记录仪的音像数据以信息化记录存储的方式,存储于执法记录仪数据终端。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作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理应承担起普法的本职任务和社会责任。为此,我局以“七五普法”为载体,加强了机关系统内部和社会普法。

一是大力开展系统内普法。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党规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容,学习“十九大”精神,学习浙西南革命精神论坛内容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强化理论武装。2.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制定《学法计划》,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及综合行政执法划转事项相关的类项法律法规。多次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的“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重要讲话精神。3.强化法制培训工作。深化执法干部办案程序及法律文书学习。全面推进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理,特别是加强对执法干部使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网上办案系统的学习指导。制定培训计划,完成40课时培训要求。通过全员集中培训、中队法制轮训、新进公务员岗前培训、邀请专家讲课和中队自行学习培训的方式,完成好培训工作,提高干部执法办案的能力水平及综合素质。全年组织集中培训11次,参加培训人次达到了800人次。4.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法律法规学习。组织我局学习法治政府建设法律法规汇编,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积极应考县、市组织的应知应会考试,参考人员全员通过考试。

二是加强社会普法。1.日常普法宣传。我局在年初制定2021年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计划以及普法责任清单,结合“边执法、边普法”的原则,为推动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按照计划紧密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我局以普法宣传活动进校园、进企业、进村庄,广场宣传宣讲,主要街道入户普及等方式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发放《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等中心工作及热点关注的法律法规宣传单页及手册以做好普法宣传工作。2.积极参与县普法办安排的活动。我局积极参与“宪法周”普法宣传活动,并利用此次机会深入群众讲解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围绕我局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宪法》和《民法典》开展普法宣传。3.以案释法案例宣传。为进一步推广以案释法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作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指南作用,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指导,于局网站开设以案释法专栏,上传各类典型案例做普法宣传,法规科对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教科书式执法等行政执法案例的制作及指导工作,2021年选取和审核制作了以案释法案例共计9例,教科书式执法案例2例。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缺乏与各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因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新划入的处罚事项涉及16个方面264项,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对日常监管权限的履职问题、鉴定认定职责的分工问题、案件证据材料移送问题等均有争议。需加强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方能实现改革的目的。但未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未能有效的保障综合执法对专业技术、政策法规、监管信息等的执法需求。

(二)执法人员主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不高。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执法局涉及的各项管理较多,新划转事项量大,任务繁重,但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对新划转的事项,未能及时学习强化认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办案水平。

(三)执法缺乏有效保障力量支撑。由于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妨碍行政执法人员办案相关行为的处罚条款相对宏观,缺乏操作性,而致使对侵犯执法人员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有力打击,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属于弱势地位,遭遇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而办案难的现象时有发生,执法人员人身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影响执法效力的同时也影响执法队伍的士气。

(四)业管主管部门指导培训问题。业务主管部门对综合执法部门的培训指导处于真空状态,基于处罚事项划转这一事实,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之间也只是仅仅划转了处罚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材料、政策规定材料、自由裁量基准、对特定事实、对象的鉴定材料等均未进行移送,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指导和培训更是少之又少。在办案过程中碰到疑难问题,只能通过双方部门召开协调会进行现场指导,现学现用,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压力和工作任务,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处罚案件的办理进度和质量。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部署法规科牵头认真编制年度普法事项清单,组织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坚持监管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全年我局共开展日常巡查15530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367次。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占道经营、城市噪声、垃圾堆放等重点问题加强监管,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强化落实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执法工作

一是善于学习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制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强调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现象。
  二是切实落实责任,深入依法执法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本单位法规科和法律顾问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本年度经案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有12件,提高我局依法决策水平。
   三是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案件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案件审批流程,完善案件审批文书,提升依法办案水平,在各中队法制员对案件进行审查后,由法规科对案件进行审批,把好审核关,2021年度经法规科法制审核的案件有395件,罚没总额884989.68元,期间法规科提出修改建议260余条。强化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建立《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从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与辅助人员、执法依据、程序、救济渠道以及处罚公开等方面对信息进行全面的公示,信息内容分别于政府网站、局网站、局及各中队公示栏或信息公示牌进行公示。

四是全面加强宣传,深入推进法治入户。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法治实践工作相结合,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开展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借助律师等法律服务力量,2021年度共组织各中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制宣传与执法服务100余次,帮助村(社区)、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杭理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将法治元素直接导入社会规范中,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职能划转改革,完成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执法力量整合,建立健全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完善联席会议机制,推动构建职责清晰、队伍精简、协调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大综合一体化”执法体系。按照“专业性强的执法事项留在专业部门,把其他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原则,推动地方扩展目录制定工作。按照省、市确定的统一划转目录,百分百完成职权划转,按省、市统一部署认领监督事项。并不断完善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争议协调、案件移送机制。配合完成“大综合一体化”各项有关工作。

(二)持续落实“三项制度”。继续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行政执法案件是事先信息公示、事中及时公示、事后结果公示;继续做好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对全局所有的一般程序案件均严格执行法制审核;进一步规范执法过程全纪录,通过现场勘验谈话笔录等书面形式固定执法过程全纪录,并逐步推进以执法记录仪视频录制形式落实执法过程全纪录,于各中队全面开展落实执法全记录,提升办案质效。

(三)持续开展法制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完成40课时培训要求。通过全员集中培训、中队法制轮训、新进公务员岗前培训、邀请专家讲课和中队自行学习培训的方式,完成好培训工作,提高干部执法办案的能力水平及综合素质。同时对特殊复杂疑难案件及新划转事项的处罚案件开展全程指导,协同办案。   

(四)持续做好法制审核。一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案件评查标准,用好“菜单式”法制审核方面,全面做好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各环节的法制审核,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由法规科进行更加全面的进行审核并向局案委会提出建议后,由案委会讨论决定;二是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由法规科对拟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和各科室拟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有必要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与审核;三是加强对机关行政合同的审核,有效降低行政纠纷风险。四是加强重点事项审核,主要是自由裁量的规范审核,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省、市、县对自由裁量的规定和省、市部门的自由裁量细则进行审核,确保裁量适当、公平。

(五)持续开展案卷评查。一是按要求提供案卷,参与县司法部门和市局组织的案卷评查;二是继续积极开展我局案卷集中与交叉评查;通过评查不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有效提升我局的行政执法办案水平。

(六)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据省市县要求,制定普法宣传计划。对内做好干部的普法学习,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七)持续推进行政诉讼、复议“双下降”。一是加强规范执法活动;二是加强依法办法能力水平建设;三是加强行政诉讼、复议的行政调解和化解;四是积极做好行政诉讼、复议的应诉;力争保持无诉讼无复议不败诉,把好行政诉讼关。

(八)持续推进被监督和及时整改工作。积极配合司法、监察、上级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监督部门提出的监督意见高效衔接、及时整改、按时回复。

(九)持续加强执法办案的规范性建设。健全对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的规范性标准,对执法干部执法行为、执法用语、处罚程序等方面量化标准和刚性要求,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与办案程序,完善各项法律文书、优化办案程序, 配合市局修订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

(十)统筹抓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加强新时代法治政府构建。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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