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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597244314/2022-110698 发布机构: 鹤城街道 发布时间: 2022-01-24 16: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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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鹤城街道结合本年度实际工作,特制定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鹤城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109号,邮编:323900,电话:0578-6822664)。现将鹤城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持续推进信息公开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年初,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按照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建立领导组织机构。二是积极安排部署街道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相关内容,要求各科室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尤其对于工程招标、资金拨付、疫情防控等工作相关情况和最新进展做到及时公开。三是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设专人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定期更新,并公开政务监督电话:0578-6822664,大大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性和政务保障能力。

(二)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按照县政府的规范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为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实施,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目录适当进行调整。在信息公开内容的选取上呈现多样化趋势,涉及人事信息、代表建议、民生实事等多项重要工作,信息公开内容上更为完善。

(三)切实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一是管理好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途径,改善政务公开环境,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做好机构简介业务工作等信息的公开二是建立好墙上政务公开栏及时对日常工作需公开内容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三是利用好其他方式公开,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群众宣传我街道的职能职责和办事规程。

经梳理,自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我街道通过青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4条,其中机构介绍22条,规划信息2条,人事信息1条,建议提案2条,财政预决算2条,民生信息1条,业务工作300条,法治政府工作报告2条,公开年度报告2条;收到依申请公开条数1条,受理办结1条;未发生与本单位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有关的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鹤城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全面;三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工作状态,更加严格要求,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推进政府的信息公开。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监督指导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重点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提高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2.其他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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