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旦乡村级便民服务制度
为扎实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激发村干部认真履职,确保便民服务中心正常工作秩序,规范上下班行为,方便群众办事,特制定完善村级便民服务相关制度。
(一)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为办事群众提供各类咨询服务,解答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受理群众信访件,开展民情代诉工作。掌握群众上访和纠纷苗头,落实信访报告和纠纷排查。主动上门解决群众诉求,通过民情先了解、苗头先掌握、反映先行动、化解先进行,努力做到个访不出村,群访不出乡。
3、接受群众委托,到章旦乡便民服务中心代为办理有关事项。
4、负责对章旦乡便民服务中心安排到便民服务站办理的其他具体事项进行规范办理。
5、负责做好办理事项的登记和资料保存。
(二)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程序
群众申办事项先由村便民服务中心便民代理员受理、登记,经村委会初审后,将有关手续交给章旦乡便民服务中心,章旦乡便民服务中心受理登记后,属章旦乡审批的事项,能当场办理的,立即办理;需现场勘查等原因不能当场办理的,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转交给便民代理员回复申办人;属上级(县市级)审批的事项,由章旦乡便民服务中心到县服务中心按程序办理(未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的到相关部门办理)。办结后由章旦乡便民服务中心统一领取返还给村便民代理员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三)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1、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或值班制,其他时间实行电话预约服务。
2、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代办制度,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代办业务,代办事项不得收取办事群众的任何报酬。
3、本村群众前来反映情况、咨询业务、联系工作、办理事项,第一位被问到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当帮助办事群众联系工作人员或告知有关情况。
4、群众来办事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立即办理。对于手续不齐全或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应耐心说明原因,并一次性讲清楚需要补齐的手续、要求等。
(四)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规范
1、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掌握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流程。
2、为群众办理各项服务,字迹要清楚,用语要规范。
3、群众委托代办的事项,工作人员应实现当场接件,当场办理;属于章旦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应当在承诺时间内将办理结果和相关材料交给办事群众。
(五)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内容
1、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经济状况证明;4、减免七十周岁以上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老年人承担的费用;5、计划生育证明;6、代办本市内婚姻迁移入户申请;7、办理由政府盖章的各种证明;8、农村合作医疗相关信息咨询;9、代收代发邮件报刊;10、发布劳动用工信息;11、法律、法规、政策、农业科学技术、计生信息发布和咨询;12、代为联系殡葬事宜;13、代为联系电话、有线电视线路维修;14、生育登记;15、流动育龄夫妻生育服务登记证明;16、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7、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18、农机购置补贴;19、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2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22、参保人员查询打印社会保险信息;2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缴纳;24、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生存认证;2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2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27、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住外地备案;2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支付;29、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核准支付;30、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31、社会保障卡申领;32、社会保障卡挂失;33、灵活就业登记;34、再生育审批;35、孤儿认定及基本生活费给付;36、困境儿童认定及基本生活费给付;37、因灾倒损房困难救助审核;38、老年人优待证办理;39、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及救助金给付;40、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及保障金给付;41、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42、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认定及老年生活补助给付;43、养老服务补贴给付;44、医疗救助对象认定及救助金给付;45、编制、变更、撤销门(楼)牌号码,核发门牌证(门牌证明);46、残疾人困难补贴申请;47、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48、残疾人辅具申请;49、低保户高中生、大学生助学申请;50、慈善医疗救助;51、残疾证申请办理;52、光荣院集中供养审核。
(六)其他
1、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村两委干部、村网格员组成。
2、每月安排好工作人员坐班值班表,在村便民服务中心公示栏公示,并报乡便民服务中心备案。
3、坐班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实行签到考勤。
4、乡便民报务中心每季度联合乡组织、纪检等部门对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上下班考勤、作风纪律、业务等各方面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考核。
5、将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纳入《章旦乡村级班子和村干部“10+X”实绩考核实施办法》、《章旦乡全科网格员实绩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