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田县2021-2022年度松材
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青田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本方案自2021年12 月31日起执行。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 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田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
防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明确防治目标,落实防治责任,实施防治措施,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明电〔2017〕38号)以及《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青田地处浙江东南部,位于温州的西部、莲都的东南部,东接永嘉、瓯海,南濒瑞安、文成,西连景宁、莲都,北靠缙云。全县土地总面积371.6万亩,林地面积311.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3.8%;森林面积300.6万亩,占林地面积96.5%,全县森林覆盖率81.63%。全县现有松林面积245.9万亩,占全县森林面积的81.8%,松树是我县森林资源的主要树种,是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主要风景资源,在水土保持、调节气候、绿化美化环境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根据《浙江省青田县2021-2022年无人机枯死松木调查报告》显示:全县枯死松木达110276株,主要分布在鹤城街道、瓯南街道、油竹街道、三溪口街道、温溪镇、东源镇、高湖镇、船寮镇、海口镇、腊口镇、山口镇、仁庄镇、祯埠镇、季宅乡、高市乡、海溪乡、章村乡、祯旺乡、舒桥乡、巨浦乡、方山乡、汤垟乡、贵岙乡、小舟山乡、吴坑乡、仁宫乡、北山镇、章旦乡、阜山乡、县石门洞林场、县林业总场等32个乡镇(街道)和2个国有林场,涉及351个行政村3796个小班,总面积256412亩。
二、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22年全县发生株数力争下降10%以上。
(二)防治任务
清除全县域内所有枯死松木,悬挂松褐天牛诱捕器3000套、注射注干药剂15万剂。各乡镇(街道)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山场清理任务面积见《青田县2021-2022年度各乡镇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表》(附件1)。
(三)时间节点
2021年9月下旬-10月上旬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2021年9月中旬开始以“窗口区”为重点的枯死松树清理工作;2021年底完成“窗口区”枯死松树全面清理;2022年春节前基本完成全县枯死松木除治任务;2022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清零任务;2022年4月开展山场枯死松木清理验收工作与松材线虫病春季专项普查;2022年5月至9月开展松材线虫病常态化监测与除治。
三、疫情防治
(一)区域划分
1.按防治重点划分
根据当前我县松林资源分布情况、病死松木的分布状况、扩散趋势、危害程度和松褐天牛的生长规律等因素,将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区域划分为重点保护区、重点除治区和一般除治区。
(1)重点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园、古松群、滩涂松林和发生数量极少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等作为重点保护区。采取预防保护、强化监测、动态报告等手段,一旦发现即时除治,同时加强注药保护。包括:万阜乡、北山镇、黄垟乡、高市乡、万山乡、季宅乡、海溪乡、小舟山乡、巨浦乡、阜山乡、石门洞林场、石门洞国家森林公园、太鹤山森林公园、塔山公园。
(2)重点除治区。将发病面积小、危害程度轻、相对孤立的区域和已发生疫情的公路铁路沿线、瓯江沿岸、城镇周边等社会敏感度高的区域作为重点除治区,采取除防并举措施,以集中除治和常态化除治为主,在彻底清除疫点病死松树后,对周边松树采取打孔注药的防治措施,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包括:鹤城街道、油竹街道、瓯南街道、三溪口街道、温溪镇、腊口镇、海口镇、船寮镇、山口镇、祯埠镇、方山乡、仁宫乡、林业总场。
(3)一般除治区。将受害多年且已演替为阔叶林为主的山林划为一般除治区,采取集中除治、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相结合的除治改造措施,逐步压缩疫区发生面积和株数。包括:高湖镇、东源镇、仁庄镇、章村乡、舒桥乡、祯旺乡、贵岙乡、汤垟乡、吴坑乡、章旦乡。
2.按除治优先等级划分
根据全县发生区域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将全县松材线虫病除治优先等级划分为“窗口区”与“非窗口区”。瓯江、小溪、四都港、祯旺源、高速、国道、铁路两沿及城区、乡镇(街道)所在地周边的山场为“窗口区”,其余为“非窗口区”。
3.按除治难度等级划分
根据清理山场下山距离、立地条件,结合往年工作经验,将全县发生区山场由易到难划分为A区、B区、C区。
(二)防治措施
1.疫情监测
一是加强监测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监测网络,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精细化管理,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二是加强监测力度,山场护林员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及时上报巡查结果,确保实现全县245.9万亩松林的常态化监测,异常枯死松树取样鉴定率达100%;三是提高监测精准度,通过无人机普查,结合AI图像识别、二维重建等先进技术,对全县松林进行航拍采集,自动识别、定位疫木坐标,将结果接入浙江省数字森防系统与丽水市“云森防”松材线虫病智治管理平台,全面掌握疫情发生动态。
2.疫木除治
一是集中除治。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应根据辖区内枯死松树分布、数量等情况,以行政村、自然村或小班为作业区域采购专业队伍。枯死松树清理专业队伍应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绿化造林设计、施工、森林病虫害除治、清理等业务。清理队伍应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等有关除治技术要求,开展枯死松树清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加强除治队伍的监管,杜绝除治项目出现转包现象。
二是常态化除治。在集中除治期外,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或组建专业除治队伍以点工或计量的方式对辖区内发生点位实时跟踪除治,要求当日采伐当日就地粉碎(销毁)处理。
三是高难度松树除治。立地条件差、清理难度大、需要机械帮助的枯死松树,由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报县林业局审批同意后(审批表见附件4)进行除治。
四是枯死古松树除治。枯死古松树须向县林业局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清理。
五是探索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防治项目承包制试点。选择1到2个乡镇(街道)为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防治项目承包制改革试点,选择优质施工企业,周期为3年,分年度设定除治目标,年度考核验收达标的,全额支付防控费用,继续参与下一年度防控工作;考核验收不合格的,终止承包;承包企业因故无法履行合同的,须在集中除治期开始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3.疫木销毁
所有枯死松木采伐后原则上需运往定点疫木加工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安全利用;部分高山远山采伐的枯死松木确实难以下山的,可由施工队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同意,报县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备案表见附件5),将疫木集中堆放,由第三方机构参与的乡镇(街道)计量小组鉴定数量后,在确保用火安全前提下就地销毁,销毁全过程需留存影像材料。
4.综合防治
一是加强药物注干保护。县林业局负责古松树、滩涂松林注药保护工作,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负责辖区内其他需要保护的松树注药工作;二是加强媒介昆虫防治。4月至9月,在疫情较重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采取诱捕器诱杀松褐天牛成虫,要求每隔100-200m(或30亩)设置1个诱捕器,挂设在山顶、林道旁空气流通处。诱捕器下端应离地面1.5m左右,集虫器内盛清水或3%杀螟松乳剂;三是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统筹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与生态修复工作,对国道、瓯江两岸、铁路沿线、金丽温高速两侧、城区周围松材线虫病发生小班、松褐天牛重度危害小班及其毗邻小班进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有计划地营造其他非松类针阔叶树种,提高针阔混交林的比例,促进生物多样性,形成生物隔离带。
(三)疫木检疫监管
1.队伍建设
一是由县林业局落实人员在疫木集中除治期间通过数字化监控,对定点疫木加工企业生产、安全利用情况进行监管;二是由林业工作分站加强监督片区内松材线虫病防治与木材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堆放、加工、使用疫木等违法行为;三是乡镇(街道)需对本辖区内木材加工企业进行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制止、报告非法疫木加工行为;四是驻村干部、村行政负责人要制止村民私自采伐、藏匿、哄抢疫木。
2.监管措施
一是疫木源头管理。认真执行疫区管理制度,对疫木进行全程监管,切断疫情人为传播途径。全县松木只能进行除治性采伐,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调运、堆放、加工、使用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在枯死松木清理或除治性采伐期间,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严格落实山场疫木管控责任,开展收缴房前屋后松材、松薪行动,防止盗伐盗用疫木,严防疫木外流。
二是疫木运输管理。所有清理下山的枯死松木须凭青田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核发的《枯死松木运输专用车》标志,运输到定点疫木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实行台账管理、安全利用。
三是疫木安全利用管理。疫木加工企业应当建立购销、经营加工台账,在每年的安全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病死松木加工和加工剩余物的集中除害处理工作。安全期为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县林业局可以根据松褐天牛的羽化期做出适当调整,予以公告。
3.检疫执法
强化部门联动、联合整治、协作办案等合作机制,常年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擅自收购、加工、运输、销售、存放、使用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调运松木及其制品(包括各种松木包装材料、垫料等)。重点对电力、通讯、建筑、交通等施工领域中涉松行为开展检疫执法检查。
(四)档案管理
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中各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主要包括:
1.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
2.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疫情除治作业、疫木检疫监管等相关的工作台账、图片、影像资料。
3.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除治质量标准
严格执行除治质量标准,所有树干及枝丫同步清理,山场不得遗留伐木、1cm以上枝丫,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且剥皮处理。
(二)除治质量监管
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工作片长及村联系领导要统筹推进辖区(片区)内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抓好除治质量与进度;林技员要全面掌握松材线虫病除治进程,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与进度要求施工,驻村干部及村行政负责人要积极配合;乡镇(街道)监管人员需现场指导和监督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的清理质量和除治进度;山场护林员需跟班作业,现场监督、及时上报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质量与进度。
林业工作分站做好片区内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的督查工作;县林业局聘请第三方中介对全县除治质量、进度实行监理,分乡镇、村居、小班详情记录清理情况,每周出具监理报告,由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通报结果。
(三)除治验收流程
由中介机构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技术标准对所有发生小班的疫木清理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分为跟踪验收和最终验收。
除治过程中采取以山场小班为单位的跟踪验收,通过无人机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由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和第三方中介机构每月安排两次。2022年4月份开展最终验收。
(四)绩效评价
工程款与跟踪验收、最终验收结果相挂钩,具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跟踪验收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
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对第三方机构验收结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与服务费相挂钩,具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乡镇(街道)监管员劳务费与考核评分挂钩。
五、防治经费
(一)枯死松木清理费用
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可根据难易等级分级设置清理单价,下山枯死松木清理均价不得高于0.96元/公斤,以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磅单(附发货单、收货单)数量结算。
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销毁疫木单价不得高于0.56元/公斤,按乡镇(街道)计量小组鉴定重量结算。
枯死松树清理费用采取分期支付方式,预付进度工程款按运往定点疫木加工厂的疫木重量×0.96元/公斤×跟踪验收合格小班占比×50%计算。
山场枯死松木清理经费经中介机构最终验收与相关单位抽查各小班均合格的,全额支付工程款;部分小班合格和标段不合格的由乡镇(街道)合同条款约定。
(二)高难度、零星孤点清理费用
高难度、零星孤点清理采取承包制,劳务日工资不高于300元(含税收、保险、车旅费用),除治所需吊机、轱辘及搭支架等费用由政府防治经费承担并做好相关台账。
(三)定点疫木加工企业费用
定点疫木加工企业需将0.4元/公斤疫木收购款项缴纳至指定专户。为确保定点疫木加工企业正常经营,鼓励收购小胸径松材疫木及枝丫,粉碎处理部分按处理后重量补贴0.2元/公斤,以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磅单数量为主要依据结算。
(四)乡镇(街道)监管费用
各乡镇(街道)监管费用以3万元为基数,结合疫木加工厂磅单重量0.03元/公斤计算,并与考核结果挂钩,主要用于乡镇(街道)监管员劳务费、疫木清理、防控宣传等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支出。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根据青田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以林长制为主抓手,强化县、乡、村、山四级林长对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成立县松材线虫病防治领导工作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县委办、县府办、宣传部、财政局、林业局、公安局、司法局、城建局、文广旅体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供电局、邮管局、中国移动青田分公司、中国联通青田分公司、中国电信青田分公司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组织领导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作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松材线虫病防治和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实行网格化管理,将防治责任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和驻村干部。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工作片片长(村联系领导)、林技员、驻村干部及行政村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二)制度保障
1.强化责任考核
建立和完善防控目标责任制,把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日常工作和责任考核中,考核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对防治成效显著的单位,由县政府予以表彰;对防治责任履行不到位或被媒体曝光、领导批示督办等情形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严重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单位综合考核否优,取消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林技员、辖区护林员的评优资格。
2.完善信息上报制度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认真组织松材线虫病疫情调查,建立疫情调查技术档案,及时向县林业局报告疫情情况;实行清理进度周报制,每周三将清理进度上报至县林业局。县林业局汇总后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以便疫情研判。
3.简化审批程序
一是优化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采伐审批程序,鉴于疫情除治工作时间的紧迫性,可在清理过程中,以行政村为单位申请审批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许可;二是简化采购流程,对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病死松树清理作业、专用药剂药械等政府采购项目,可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在线询价、单一来源、竞争性磋商等非公开招标方式在乡镇(街道)平台进行采购,确保疫情除治工作及时开展。
(三)经费保障
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共需4501万元,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见附件2),并积极向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争取防治资金。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项目完成并验收后,由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将防控经费拨付至各有关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国有林场的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可从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中解决。
(四)技术保障
县林业局要借助高校科研力量,在省、市主管部门和协作单位有关专家的指导下,多层次开展基层监测和防治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乡村级监测人员和专业服务队的业务水平和现场操作水平。
(五)宣传保障
采用召开会议、发放宣传手册、地方电视台播放、互联网报道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通过各种会议、张贴标语、挂设横幅、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教,普及防治知识,提高社会各界保护森林生态意识,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停止采伐利用松木,积极配合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确保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此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青田县2021-2022年度各乡镇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表
2.青田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预算表
3.青田县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除害处理定点企业汇总表
4.青田县高难度枯死松树除治审批表
5.青田县松材线虫病枯死疫木就地销毁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