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事业单位,民间团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衔接和完善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评审小组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筛选,经研究,决定将“卢家拳”等6个项目为第七批青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现予公布。
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列入名录的项目要制定保护规划,明确责任目标,加强组织协调,落实保护措施,切实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使之得以更好的传承和保护,进一步弘扬志族民间优秀文化,推进文化青田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七批青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七批青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6项)
一、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推荐单位 |
1 | 卢家拳 | 海口镇人民政府 |
二、传统技艺(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推荐单位 |
1 | 浙派红茶制作技艺 | 祯埠镇人民政府 |
2 | 青田传统木雕技艺 | 油竹街道办事处 |
3 | 船寮砌石技术 | 船寮镇人民政府 |
4 | 乌糖制作 | 舒桥乡人民政府 |
三、民俗(X)
序号 | 申报项目名称 | 申报属地 |
1 | 畲族“三月三”民俗活动 | 章村乡人民政府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
县检察院。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 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