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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本着“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青田县社会福利院院长陈玲玲一行3人协同东源镇民政经办员、村支部书记前往青田县东源学校对残疾儿童收养家庭进行实地回访。
在与收养人交谈过程中,真切地感受到收养人对其孩子的关心和爱护。虽然该名孩子患有轻度的智力残疾,但收养人依旧将其视为己出,认真呵护、细心照料,并为孩子做出了合理的规划,将孩子送入东源镇红光小学就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不得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对家庭困难、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当提供关爱;对行为异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帮助。青田县社会福利院院长陈玲玲与校长、镇政府民政经办员以及村支部书记就该收养家庭存在的经济问题和就学问题进行深度沟通并提出为其家庭申请低保补助及在校营养餐等各方面的补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