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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示范点提升和助餐服务扩面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65228/2021-117582 发布机构: 青田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9-06 10:16:58

文号:青民〔2018〕35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1/8/20/art_1229428208_2323614.html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示范点提升和助餐服务扩面工作的实施方案》已于2018年5月31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8年,省政府把“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建设300个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示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50%以上的城乡社区”列入了十方面民生实事。为切实抓好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确保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的顺利推进,不断推进助餐配送助服务工作,建立助餐、配送餐服务经费投入机制,规范我县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助餐点服务运行,制定了《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示范点提升和助餐服务扩面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解决的主要问题

通过《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示范点提升和助餐服务扩面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出台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县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增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建成1个县级示范型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中心,4个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示范型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1个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示范点, 131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为广大老年人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居家养老服务。

三、制定依据

1.《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助餐配送餐服务基本工作规范(试行)》(浙民办〔2018〕福50号)。

2.《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助餐配送餐服务扩面工作的通知》(浙民福〔2018〕52号)。

四、主要内容

《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示范点提升和助餐服务扩面工作的实施方案》共五部分内容。一是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向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居家养老服务,解决居家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全面提升居家老年人的生活品质。二是目标任务,2018 年在全县范围内建成1个县级示范型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中心, 4个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示范型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1个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示范点, 131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需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为广大老年人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居家养老服务。三是具体要求,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即乡镇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示范点提升、助餐配送餐服务扩面工作,并明确建设内容和服务要求。四是资金保障,包括建设补助和运行补助两大块内容,其中运行补助还明确了照料中心星级运行补助、助餐配送餐运行补助、服务补贴等补助标准。星级运行补助:一星级为1万元,二星级为2万元,三星级为3万元,四星级以上按固定服务(连续服务6个月以上)7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50元/人的标准给予运营补助,最低补助3万元, 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助餐配送餐运行补助:日均服务老年人数达5人至10人的,给予年补助运行经费1万元。日均服务老年人数达10人以上至20人的,给予年补助运行经费2万元。日均服务老年人数达20人以上的,给予年补助运行经费3万元。服务补贴:照料中心提供的高龄和失智失能老人就餐情况,按每人每餐2元标准补贴给照料中心,主要用于服务人员的劳务费支出或补充伙食费支出,每个照料中心年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五是实施步骤,分三个阶段实施,具体包括设施改造、服务提升、考核验收等。

五、适用范围  全县。

六、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18年5月31日,施行日期是2018年5月31日。为了加快推进省市县民生实事项目进度,故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解读机关:青田县民政局

解读人:陈 媚

联系电话:0578-6836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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