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9年市建设局重新制定了《丽水市建设工程九龙杯奖(优质工程)认定办法》的通知》(丽建发〔2019〕45号),为做好相关工作对接,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同时结合我县发展实际,制定评审认定办法。
二、工作要求目标
继续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有效推进建设工程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青田县建设工程剑石杯奖(优质工程)认定活动。
三、文件依据
(一)《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27 号)
(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浙建〔2021〕7号)
(三)《丽水市建设工程九龙杯奖(优质工程)认定办法》的通知》(丽建发〔2019〕45号)
(四)《关于开展县级优质工程和文明标化工地评选活动的若干指导意见》(丽水市建设局)
四、主要内容
《青田县建设工程剑石杯奖(优质工程)评审认定办法》共二十一条,包括总则、组织管理、申报条件、申报及认定程序、监督管理、附则。
第一条 明确制定背景和目的。
第二条 明确青田县建设工程剑石杯(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剑石杯)是青田县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
第三条 明确剑石杯的认定范围为我县行政区域内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等建设工程项目。
第四条 明确剑石杯每年评审一次,评审数额实行总量控制。
第五条 明确剑石杯认定遵循公开、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倡导绿色、环保、和谐。绿色建筑以及实施绿色施工、建筑工业化、全装修和有重要技术创新的项目予以优先认定。
第六条 明确剑石杯授奖对象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含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
第七条 明确剑石杯认定不收取任何费用。除本办法规定的现场核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剑石杯认定的名义对项目申报企业或项目现场进行检查。
第八条 明确剑石杯认定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明确青田县建设局作为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第十条 明确剑石杯工程的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 明确剑石杯的申报主体。
第十二条 明确剑石杯认定办公室对获奖建议名单的工作流程。
第十三条 明确剑石杯获奖建议名单的公示要求。
第十四条 明确剑石杯获奖名单的审议流程。
第十五条 要求青田县建设局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剑石杯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相关企业开展创建活动。以及对已列入九龙杯参评项目库的项目过程监管要求。
第十六条 要求剑石杯认定办公室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
第十七条 要求申报企业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申报企业弄虚作假的惩戒措施。
第十八条 要求青田县建筑业协会要发挥在树立行业标杆、引导企业创优、强化指导服务、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作用。
十九条 要求参与剑石杯评选认定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推荐和认定程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第二十条 明确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后30日施行。
第二十一条 明确本认定办法由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五、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1年8月25日,施行日期是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