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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蒋永敏、蒋永亮申请在鹤城街道圩仁村桥下安置点1号区块审批建房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建房4层、占地面积104.47㎡、建筑面积437.5平方米。现将批前公示,详见位置附图。凡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如有意见,请在该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青田县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2楼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反映。联系电话(6095219)。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