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关于《建立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1针23价肺炎疫苗长效机制的通知》已于2020年6月15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工作目标
答:(一)2022年12月31日前,对符合23价肺炎疫苗免费接种条件的对象实现接种全覆盖。
(二)从2023年起,对新增符合年龄条件的本县户籍居民,在今后年度均应组织开展1针23价肺炎疫苗免费预防接种服务。
二、接种对象
答:(一)青田县60周岁以上、知情、自愿且无接种禁忌症、5年内未接种过23价肺炎疫苗的本县户籍居民。
(二)2020年免费接种对象年龄条件为1959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从2021年起,接种对象年龄条件依次后推一年。
三、接种机构
答:青田县内各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为定点接种单位。
四、接种原则
答:接种人员在为受种者提供接种服务前,应客观介绍肺炎疫苗的效用与禁忌,告知相关事项,并提供知情同意书。受种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可自主、自愿决定是否接种肺炎疫苗。
五、疫苗费用
答:本项目所使用的疫苗委托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
招标采购,配送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再逐一配送到各接种点。各接种门诊为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免费接种。
六、接种服务
答:(一)受种者可在户籍地接种门诊或居住地附近的接种门诊接种。
(二)各定点接种单位对行动不便、偏远山区的人员,可通过巡回诊疗车做好上门预防接种服务。
(三)定点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接种对象因在外务工以及属于暂缓接种人群等原因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接种服务的,应告知所开设的预约通道,在其返乡和适宜接种时,确保随到随种,并充分做好告知工作,提高接种率。
(四)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限制难以完成接种目标任务的乡镇及市域内人户分离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群,在知情同意基础上,由县卫生健康局委托县域外丽水市免费预防接种定点医疗机构承担预防接种服务,接种经费由县财政承担。
七、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答: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0年6月15日,施行日期是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0578-6824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