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发改局 青田县财政局 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公布青田县公办幼儿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_ (1).wps
各有关幼儿园:
为完善婴幼儿照护收费政策,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 年版)、《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12〕368号)、《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省级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8〕112号)、《关于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4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青田县城区公办幼儿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收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青田县城区公办幼儿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保教费标准可在《青田县发改局 青田县财政局 青田县教育局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青发改〔2019〕29号)规定的保教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幅度不超过40%。
二、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青田县财政局
青田县教育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