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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2192/2016-10895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16-04-07
文号: 青发改〔2016〕17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QTD02-2016-0002
有效性: 有效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青田县城停车咪表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1-08-25 20:52:07    文章来源: 青田 点击数:    文字大小:【】【】【

青田县车辆停泊服务有限公司:

为有效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主和机动车停车场所经营服务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浙价服〔2014〕16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咪表收费标准为:2元/辆.半小时。收费时段:上午8:00-晚上23:00。

二、道路停车免费停放时间为15分钟,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三、道路停车服务咪表收费经营者应当在其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公布收费单位、价格管理形式、收费时间、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免费停放车种、服务承诺(责任与义务)、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等信息。机动车驾驶员支付停车费用时,道路停车咪表收费经营者应当明确告知车主停车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及有效停车时间。经营者应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经营服务票据。

   四、道路停车服务咪表收费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服务承诺约定,对停放的车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五、此收费标准自2016年4月15日起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4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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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 责任编辑: 来源:青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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