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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683/2020-116923 主题分类: 农业水利综合类
发布机构: 万山乡 成文日期: 2021-08-23 17:21:56
文号: 万政〔2020〕9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QTD99E4-2020-0001
有效性: 废止

【废止】青田县万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田县万山乡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23 17:21:56    文章来源: 青田 点击数: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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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行政村

根据《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要求,贯彻落实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环发〔2015〕46号)文件精神,结合各相关行政村、自然村实际,编制完成了《青田县万山乡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划定了万山村饮用水工程等6日供水200吨以下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

现将万山乡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予以公布,请各相关行政村落实好水源地保护工作。

 

附件:1、青田万山乡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工程名录

2、《青田县万山乡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青田县万山乡人民政府      

20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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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 责任编辑: 来源:青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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