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索引号: 002653371/2020-116921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章旦乡 成文日期: 2021-08-23 15:30:52
文号: 章政〔2020〕28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QT99A6-2020-0001
有效性: 废止

【废止】关于公布章旦乡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23 15:30:52    文章来源: 青田 点击数:    文字大小:【】【】【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1/8/23/art_1229737312_2324839.html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4/8/2/art_1229737313_2526215.html

关于公布章旦乡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

各有关行政村:

根据《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要求,贯彻落实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环发〔2015〕46号)文件精神,结合各相关行政村、自然村实际,编制完成了《青田县章旦乡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划定了章旦村饮用水工程等8处日供水200吨以下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

现将我章旦乡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予以公布,请各相关行政村落实好水源地保护工作。

附件:1、青田县章旦乡日供水 200 吨以下农村饮用水工程名录

2、《青田县章旦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青田县章旦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
(供稿人: 责任编辑: 来源:青田 )  
【推荐】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