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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通告(2021年第5号)
索引号: 002652686/2021-116997 发布机构: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1-08-19 11: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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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人员流动加大,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要求,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避免人员聚集,防止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有序就诊

(一)实行预约诊疗。除发热门诊、急诊外,需到公立医院就医的市民请提前按照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就医通道进行实名预约,并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就诊,减少院内等待时间。

(二)严格实名就诊。需就医的市民就诊时凭个人有效证件(社会保障卡、健康医保卡、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实名就诊。急诊患者可以先就诊后提供有效证件。

(三)规范就医秩序。市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时请尽量单独就医。如因行动不便等确需照护的,原则上仅限1名家属陪同。所有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均需要“亮码、测温、戴口罩”,并配合医疗机构做好信息登记,并主动告知旅居史,从事职业。候诊时请注意保持1米间距,自觉遵守“一人一诊室”就诊要求,服从导医安排有序就医。

二、规范陪护

(一)非必要不陪护。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允许陪护,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可允许1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期间陪护人员原则上不出医院。

(二)强化健康监测。陪护人员每天需配合测量体温及登记,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及时向医务人员报告。

(三)严格门禁管理。所有病区严格执行24小时门禁管理,无陪护证人员不得进入病区陪护探视。提倡视频探视、电话慰问。

三、发热患者就诊

(一)主动就诊。如有发热(体温>37.3°C)、咳嗽、咽痛、呕吐、腹泻等症状及来自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或从事冷链、快递行业的患者,要及时主动到就近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不得隐瞒。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定点就医。所有发热或急性呼吸道症状患者均需到发热门诊就医。全县青田县人民医院和青田中医院两家发热门诊外,其他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患者或急性呼吸道症状患者。如发现其他医疗机构违规接诊发热患者,可向12345举报。

 

 

青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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