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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通告(2021年第8号)
索引号: 002652686/2021-116991 发布机构: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1-08-19 11: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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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境人员健康管理

对入境集中隔离满14天来(返)青人员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集中隔离人员期满经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解除隔离,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后对入境人员及其共同生活人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健康管理

对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暴发病例较多的中风险地区、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返)青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中第1天、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14天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中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来(返)青未满14天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来(返)青14-27天的,实施“7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

 

三、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人员健康管理

对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返)青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第7天、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来(返)青未满28天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

四、返乡人员健康管理

省外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和省内市外重点人员返乡均需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或信息的,及时联系社区(村)工作人员引导或主动到综合服务点伯温大酒店,电话6977777)、核酸检测点(青田动车站,采样时间每日8:00-22:00。温溪中心分院,电话6500100;船寮中心分院,电话6509232;腊口中心分院,电话19844182120;各中心分院采样时间: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接受核酸检测。留青期间,自觉遵守14天日常健康监测管理规定。来(返)青人员不满14天的,以实际来(返)青时间落实日常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五、健康管理规范

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赋“健康码”红码,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外出。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赋“健康码”黄码,原则上不参加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得进入室内密闭场所,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居家隔离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自觉做好钉钉每日健康打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向其本人健康管理专班报告

六、规范佩戴口罩。全体市民出门要规范佩戴口罩;超市、市场、酒店、银行、办事大厅等室内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拒绝未佩戴口罩者入内。

七、主动申报返乡情况

(一)申报对象。所有近期必须来(返)青人员。

(二)申报方式。提前三天主动向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单位报告相关情况。

                   

                         (返乡人员申报二维码)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青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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