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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2021年第11号)
索引号: 002652686/2021-116974 发布机构: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1-08-19 10: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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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国内外疫情变化情况及我疫情防控态势,为切实做好疫情精准防控,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倡导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直至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为低风险。

2021年5月1日后来自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浙东商贸城、梧桐嘉园小区、清水河畔小区1期,裕安区百川明庭小区、恒大御景湾小区3期、固镇镇财富大街大艮头小区;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卫星社区金云国际商住楼;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陈屯镇杨店村,鲅鱼圈区熊岳镇宜城社区、和平社区、站前社区、北关社区、幸福社区、胜利村、丽华村、黎明村;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艺园小区等中高风险地区的来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隔离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后由属地落实到综合服务点(伯温大酒店)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合肥市肥西县,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鲅鱼圈区,沈阳市和平区中高风险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人员,在来(返)后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或信息的,到后立即引导到综合服务点(伯温大酒店)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管理措施,期满由属地落实到综合服务点(伯温大酒店)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安徽省六安市、合肥市,辽宁省营口市、沈阳市来的重点人员(医疗机构、福利院、养老院、检验检疫、学校、监所等重点场所工作人员,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储存、运输等相关工作人员),到达目的地须提供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近期广大市民如无特殊情况,请勿前往安徽省六安市、合肥市、辽省配口市、沈阳市等中高风险地区,继续保持科学佩配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请及时预约接种,早接种早保护。


如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退、腹泻、乏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其他所有诊所、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得收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继续严格落实患者转诊登记销号机制。

以上政策将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青田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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