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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发[2002]2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土地供应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土地供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廉政建设,现将“鹤城街道圩仁村桥下安置点1号区块”项目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受让方名称 | 蒋永亮、蒋永敏 |
宗地位置 | 鹤城街道圩仁村 |
土地面积 | 104.47㎡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出让价格 | 395941元 |
备 注 | 1、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9月2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至行政审批中心1号楼二楼1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 电话:0578-6505363 2、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9月2日 |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