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2021年度青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青田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处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021年度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浙村整建办〔2021〕4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 2021 年底,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行政村全覆盖,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零增长、零填埋,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新增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 2个,巩固提升92个分类处理基础薄弱村。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53%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99%以上。
二、主要工作
(一)抓好《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开展宣传和普法活动,推广示范经验做法。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志愿者和农村居民等生活垃圾分类过程管理。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原则,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二)抓好源头精准分类。根据各村实际,建立操作简单、方便易学、管控有效的农户分类机制。结合网格管理、党员包户等措施,解决农户愿分、会分、准确分的问题。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开展分类处理进家庭、进单位、进市场、进农家乐(民宿)、进商店活动,推进农村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面达100%。
(三)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回收网点建设。合理布局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在村庄的商店、超市等场所设置便民回收点,按照每个行政村或每2000 户设置 1 个回收点的要求,加强分类回收设施配置,推动分拣能力提升和分拣设施提标改造。到 2021 年底,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53%以上。
(四)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配齐户内外分类垃圾桶、分类运输车辆等设施,完善二分、四分投放点,户外分类垃圾桶干净整洁、对标摆放。完善村级垃圾转运房(点),配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集。改造或停用农村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和设施。2021年完成3个乡镇中大型垃圾清运车辆的采购。
(五)抓好资源化站点运维管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安全管理,督促指导站点运维的规范操作。按照《青田县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青村整建办〔2020〕11号)文件要求,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设施安全有效运行。
(六)加强分类处理绩效评估。开展2020年度农村垃圾分类处理项目村和资源化站点、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优秀县(市、区)绩效评估。认真落实2019年农村垃圾分类处理项目村和资源化站点绩效评估整改工作。按照省级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有关要求,持续抓好2个省级分类示范村创建。
(七)加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扎实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做好2021年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简易焚烧炉核查,建立健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简易焚烧炉监管机制,对排查出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简易焚烧炉及时组织开展清理整治,推动落实县、乡、村三级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 100%。持续开展农村垃圾乱扔乱堆整治、最美村评选、最脏村曝光活动,推动整治房前屋后、村道两侧的道路清扫;加强河塘、溪、渠、沟的垃圾分类清理。
(八)抓好与分类处理相适应的农村环卫保洁制度建设。建立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相匹配的日常保洁制度,村庄保洁人员原则上按照每100户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有条件的地方,采取保洁员定时上门收集,实现垃圾“不落地”。巩固提升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或就地处理的分类处理环卫保洁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分类处理环卫保洁、设施建设和管护,提升分类处理环卫保洁质量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落实,因村制宜地制订和细化创建方案,明确完成时限、落实工作责任人。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积极引导农户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督促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度任务落实。
(二)巩固垃圾总量“零增长”“零填埋”成果。开展绿色消费、生鲜垃圾就地减量行动,倡导农贸市场净菜上市,在农村农贸市场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开展“光盘行动”, 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把握就近就地处理原则,不同类别垃圾采取不同处理方法,易腐垃圾由乡镇资源化站或县有机废弃物(粪便、餐厨)处置中心处理,其他垃圾转运西村焚烧厂处理。
附件:1.2021 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关键性量化指标分解
2.2021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村巩固提升村数任务分解表
3.省级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