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温起草说明.docx
关于公开征求青田县伯温中学学费标准.doc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等的规定,青田县伯温中学向我局提出调整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经县教育局审核,并结合第三方机构成本调查报告,我局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综合考虑我县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拟定了《青田县伯温中学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或反馈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等情况:
1、电子邮箱:112736222@qq.com 。
2、传真:6829444 。
3、邮件地址:青田县鹤城东路67号(价格管理科)。
4、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6835880、556922
因学校开学在即,需及时调整学费标准,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9日
《青田县伯温中学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基本情况
青田县伯温中学创办于2011年春季是由青田县伯温投资有限公司举办的一所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地址位于青田县油竹雅岙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332522MB1148461E。法定代表人:邹立胜。现有中学33个班,小学18个班,学生2142名,教职工167人。
二、申请报批收费标准
该校申请小学学费标准为12000元/人·学期,初中学费标准为25000元/人·学期。
三、拟调整学费收费标准方案
青田县伯温中学向我局提出调整学费标准的申请,经县教育局审核,并结合第三方机构成本调查报告,我局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综合考虑我县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研究拟定小学学费标准基准价为12000元/人·学期,最高上浮幅度为20%;初中学费标准基准价为16500元/人·学期,最高上浮幅度为20%。拟调收费标准自2021年度秋季学期起执行。学费收取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