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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公告(三溪口街道2020年2号地块)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1-07-24 15:54:18

土地征收公告

青土征告〔2021〕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1624日作出的浙土字(331121)A[2020]-0004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青田县2020年度计划第十六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三溪口街道2020年2号地块(三溪口综合功能服务站项目),土地用途商业服务设施用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三溪口街道下坦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5686公顷,其中园地0.3473公顷,林地0.2213公顷。

    三溪口街道溪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0553公顷,其中林地0.0553公顷。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青政办发〔2020〕27号、青政办发〔2021〕7号等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实行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详见《青田县三溪口街道2020年2号地块房屋征收与搬迁安置实施方案》。

    五、行政复议、诉讼权告知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浙土字(331121)A[2020]-0004号《青田县2020年度计划第十六批次建设用地》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不服,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

    六、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8-6036851 监督电话:0578-6838251

 

    附:1.勘测定界图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3日   


三溪口街道2020年2号地块(勘测定界图).pdf

三溪口街道2020年2号地块(土地征收公告).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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