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优化政府采购政策继续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落实《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14号)有关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预留份额
(一)各预算单位应当在6月30日前,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的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填报本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信息内容包括: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年度预留比例(不低于10%)、填报预留份额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操作指南在登录后首页查看。
(二)尚未创建832平台账号的预算单位,应当填写《832平台预算单位账号信息登记表》(附件2),于6月30日前提交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金子杰,浙政钉APP),由财政部门将信息导入832平台创建账号,832平台将以短信形式将登录信息发放至联系人手机号。
(三)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可在系统中注明“无食堂”,对预留份额不作要求;食堂外包的预算单位,应按照规定预留份额,并在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为具体采购执行主体开通交易账号;对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相关单位应共同确定一个牵头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其余单位在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二、积极实施采购
一级预算单位应当督促下属预算单位及时填报预留份额,各预算单位要认真落实政策要求,加快推进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鼓励使用政采云乡村振兴馆[原政采云农业(扶贫)馆]832专区采购农副产品。
三、及时完成支付
各预算单位应当在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本年度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并支付货款,不得以国库关闭、人事调整等理由拖欠。逾期未完成支付的,不计入本预算单位年度预留份额。
四、政策技术支持
执行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向县财政局或平台咨询。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金子杰,浙政钉APP;
832平台服务热线: 400-1188-832;
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
政采云乡村振兴馆联系人:海牛,18868925639。
附件:1.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2.832平台预算单位账号信息登记表
青田县财政局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田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