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许可-00062-001
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17年 月 日 实施日期:2017年 月 日
青田县公安局
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适用于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行政许可审批;
适用对象: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
(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
(三)《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4284-2009)。
四、受理机构
市级公安机关:Ⅱ级以上(含Ⅱ级);
县级公安机关:Ⅲ级以下(含Ⅲ级)。
五、决定机构
市级公安机关:Ⅱ级以上(含Ⅱ级);
县级公安机关:Ⅲ级以下(含Ⅲ级)。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明确依据,但受理审批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当地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实际状况,作出是否予以限制的决定。
七、申请条件
(一)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
(二)燃放作业方案、产品、设备、场地及辅助材料和工具符合《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24284—2009)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三)燃放作业单位应同时在“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向受理审批公安机关提出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申请。
八、禁止性要求
焰火燃放举办地属于自然灾害、突发生事件危害或影响期间,以及根据重大安保工作需要,受理审批公安机关可以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焰火燃放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
(二)《燃放作业情况备案表》(原件1份);
(三)燃放作业方案(包括符合《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要求的技术设计方案和组织实施方案,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还应包括安全评估报告及其相应的方案调整修改说明)(原件1份);
(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燃放产品、器材方面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原件1份);
(五)焰火燃放举办地属于当地政府已经明确规定的禁限放区域的,还应出具当地政府同意举办焰火燃放的证明(原件1份);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现场申请、邮寄申请等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578-6677005;
办公地址:青田县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瓯南街道石郭工贸区13幢3楼5-16号窗口)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十二、办理方式
资料审查、现场审查等方式。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自受理申请20日内作出行政决定;
承诺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行政决定(组织现场审查、单位整改补正等所需时间不计入期限)。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一)对准予行政许可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制发《焰火燃放许可证》;
(二)对不予行政许可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十六、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八、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8-6677005
网址:浙江政府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zjzw/item/list/sp_index.do?webId=96&deptid=001008012003068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8-12345。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青田县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瓯南街道石郭工贸区13幢3楼5-16号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附录1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烟花爆竹
行政审批事项受理通知书(存根)
( )公烟受字[ ] 号
经审查, (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
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
送达人:
联系电话:
受理人: 决定机关:(专用印章)
年 月 日
-------------------------------------------------------------------------------
烟花爆竹
行政审批事项受理通知书
( )公烟受字[ ] 号
:
贵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
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
特此告知。
决定机关:(专用印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烟花爆竹
行政许可事项不予受理通知书(存根)
( )公烟不受字[ ] 号
经审查, (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
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
送达人:
联系电话:
经办人: 决定机关:(专用印章)
年 月 日
-------------------------------------------------------------------------------
烟花爆竹
行政许可事项不予受理通知书
( )公烟不受字[ ] 号
:
贵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
申请,不符合 规定的条件,决定不予受理。
特此告知。
决定机关:(专用印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烟花爆竹
行政审批事项补正通知书(存根)
( )公烟补字[ ] 号
经审查, (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
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应补正如下材料:
。
送达人:
联系电话:
经办人: 决定机关:(专用印章)
年 月 日
-------------------------------------------------------------------------------
烟花爆竹
行政审批事项补正通知书
( )公烟补字[ ] 号
:
贵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
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应补正如下材料:
。
特此告知。
决定机关:(专用印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焰火燃放许可证》申请表
主办 单位 | 名 称 | ||||
负责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燃放 活动 | 名 称 | ||||
级 别 | |||||
时 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共 天 | ||||
地 点 | |||||
燃 放 作 业 单 位 | 名 称 | ||||
资质证明编号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
联系电话 | |||||
现场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
联系电话 | |||||
燃放 作业 方案 | 姓 名 | 公民身份号码 | |||
设计人 | |||||
审核人 | |||||
批准人 | |||||
燃放作业技术设计方案 | 姓 名 | 公民身份号码 | 资格证明编号 | ||
设计人 | |||||
审核人 | |||||
批准人 | |||||
燃 放 烟 花 爆 竹 | 种类 | 规格 | 数量 | ||
燃放作业单位参加本燃放作业活动的燃放作业人员清单 | 作业类别 | 姓 名 | 资格证明编号 | 公民身份号码 | |
燃放 技术 人员 | |||||
安全员 | |||||
保管员 | |||||
安全警戒距离 | 方位 | 被保护对象名称 | 核定安全距离(m) | ||
燃放作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声明 | 我对申报的所有材料 的真实性负责。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
主办单位 负责人声明 | 我对申报的所有材料 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名: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
公安机关 审批意见 |
经办人签名: (签发机关印章)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
说明:申请单位应当随本申请表提交《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材料;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安全评估报告。
燃放作业情况备案表
申请 备案 单位 | 名 称 | ||||
资质证明编号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
联系电话 | |||||
现场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
联系电话 | |||||
主办 单位 | 名 称 | ||||
负责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燃放 活动 | 名 称 | ||||
级 别 | |||||
时 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共 天 | ||||
地 点 | |||||
燃放 作业 方案 | 姓 名 | 公民身份号码 | |||
设计人 | |||||
审核人 | |||||
批准人 | |||||
燃放作业技术设计方案 | 姓 名 | 公民身份号码 | 资格证明编号 | ||
设计人 | |||||
审核人 | |||||
批准人 | |||||
燃 放 烟 花 爆 竹 | 种类 | 规格 | 数量 | ||
申请备案单位参加本燃放作业活动的燃放作业人员清单 | 作业类别 | 姓 名 | 资格证明编号 | 公民身份号码 | |
燃放 技术 人员 | |||||
燃放 操作 人员 | |||||
安全员 | |||||
保管员 | |||||
主办单位 负责人意见 |
负责人签名: (主办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
燃放活动 审批公安 机关批准 备案意见 |
经办人签名: (公安机关印章)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申请备案单位 法定代表人声明 |
我对申报的所有材料 的真实性负责。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备案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说明:申请备案单位应当随本备案表提交燃放活动审批公安机关批准确认的燃放作业方案、燃放作业技术设计方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安全评估报告。
附录3 常见错误示例
无
附录4 常见问题解答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