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田县以“百吨王”为重点的超限超载货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青田县以“百吨王”为重点的超限超载货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青田县公安局 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14日
青田县以“百吨王”为重点的超限超载货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丽水市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方案》(丽道安办〔2021〕6号)、丽水市治超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丽水市以“百吨王”为重点的超限超载货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丽治超办〔2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省、市、县政府关于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决策部署,以及“平安交通建设年”活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严厉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提升全县公路通行环境,切实保障公路完好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治超工作实际,决定开展青田县以“百吨王”为重点的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合作,采取路面联合执法、源头溯源执法、非现场执法等措施,依法从严查处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通过开展以“百吨王”为重点的超限超载货车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辖区内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力争消除“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将普通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下,有效保护公路、桥梁等设施,防范因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引发重物大交通事故。
二、查处重点
(一)重点查处:
1.车货总重100吨以上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2.货运源头的装载单位为车辆超限超载的行为(以“百吨王”为重点);
3.堵塞交通、暴力抗法、强行冲卡、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等恶劣违法行为;
4.故意遮挡牌号、逆向行驶等为逃避非现场执法设备检测的违法行为;
5.已纳入全省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未处理的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车辆;
6.车辆非法改装的行为。
(二)重点路段:非现场执法设备监控路段和流动联合执法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超限超载流量大的路段。
(三)重点领域:矿石生产加工运输领域、钢铁、水泥等工程材料运输领域;砂石原材料运输领域。
三、时间安排
(一)5月1日至10月底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整治,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实位。
(二)11月至12月底,在全面整治、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百吨王”车辆治理长效机制,并于12月5日前完成总结材料的报送工作。
四、整治措施
一是召开道路联合执法组整治布署会,明确整治重点;
二是查找车辆信息,对违法运输车辆发告知函,督促其接受处罚,改正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路面执法,并将所有“百吨王”车辆牌号纳入交警路面布控系统,发现、查处违法车辆;
四是进行县与县的执法联动,严厉打击“百吨王”车辆。
五、工作分工
(一)交通运输部门:依托现有动态不停车称重设备,全面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严肃查处以“百吨王”为主的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在路面联合现场治超执法过程中,主要负责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超限超载的车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执行“一超四罚”,同时对为车辆违法超限装载较为严重的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依法处理。
(二)公安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治超超限超载路面联合执法,负责组织开展路面联合治超,路面联合执法过程中,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维护现场秩序,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运输检测站(点)接受检测,依据交通部门开具的称重单,依法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处理;利用非现场电子设备,对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加大非现场处罚力度;负责对货车非法改装、遮挡号牌、假牌套牌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公安治安部门负责维护保障固定超限运输检测站(点)正常运行的治安秩序,依法加大对“黄牛”和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侵犯执法人员人身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发改部门:根据《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案录》(发改财金〔2017〕274号)文件要求,将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纳入青田县公共信息信用平台,对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四)其他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文件分工要求,做好部门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深刻认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对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带来的严峻挑战,深刻汲取近期全国范围内因超限超载造成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尽职履职、担当作为,切实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大力完善并落实信息共享和联勤联动机制,形成各司其职与协同共治互为支撑、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称重确认并监督消除超载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记分进行,坚决杜绝将超载变更为其他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行为发生。要按要求对违法信息进行抄告,倒逼企业履职尽责、源头把关,对需要通报相关部门的要坚决通报并督促反馈处理。
(三)严格纪律要求,规范执勤执法。要坚持文明规范执法、理性平和处置,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严格执行“十不准”纪律红线,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严禁只罚款不卸载,坚决杜绝乱执法、乱罚款、等“大丑恶”问题,在整个专项行动中,执勤人员必须佩带使用执法记录仪、执勤记录仪,对于发现的纪律问题将严肃追责,对执法不规范问题将重点通报。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深入宣传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浙江省公路条例》,采取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挂图,出动宣传车等形式,紧紧围绕专项行动,全方位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治超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和公众理解支持。
(五)强化和谐治超。建立联合研判机制,对因开展“百吨王”为重点的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而产生的苗头问题,要及早发现、及早分析、及早处置,避免事态扩大。执法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做好相关信息数据的整理工作,信息数据每月一报,重大信息要即时上报。每月信息于当月10日下午上班前上报至市治超办(第一次上报时间为5月10日),联系人:李海勇,联系方式:13967075203。
附件:1.青田县以“百吨王”为重点的超限超载货车专项整治行动任务清单
2.青田县以“百吨王”为重点的超限超载货车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附件1:
青田县在“百吨王”为重点的超限超载货车
专项整治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 | 青田 | 备注 |
1 | 完成治超非现场执法车道12条建设任务 | 0 | |
2 | 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完好率不低于80% | 80% | |
3 | “百吨王”车辆治超非现场执法审核率100% | 100% | |
4 | 治超非现场执法查处率不低于80% | 80% | |
5 | 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称重监控数据接入治超信息监管平台率不低于50% | 50% | |
6 | 高速公路超限率不高于0.3% | 0.3% | |
7 | 普通公路超限率不高于4% | 4% |
附件2:
青田县以“百吨王”为重点的超限超载货车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执法站场名称 | 出动人次 | 查处车辆数(辆) | 处罚金额(元) | 扣分情况(分) | 备注 | |||||||||||
交通 | 交警 | 其他部门 | 查处总数(辆) | 非现场查处数(辆) | 现场执法查处数(辆) | 超限100%辆数(辆) | 百吨王辆数(辆) | 非法改装辆数(辆) | 卸载车辆数(辆) | 源头溯源处理(起) | 卸载吨位(吨) | 交通 | 交警 | |||
青田 | ||||||||||||||||
本年累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