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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县教育局下发了《关于拨付2021年春季学期各学段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共拨付659万元,受资助学生9889人次。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0〕39号)要求,从2021年春季学期起,对公办幼儿园符合条件幼儿按当地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保育费标准减免保育费;将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助改为免学费资助,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免除学费,不再免除代管费。
结合各校实际认定情况,经审核,今年春季学期全县各学段学生资助资金和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燃料费补贴共808.51万元。其中,学前困难幼儿资助543人,83.76万元;义务教育营养餐补助资金226.12万元,2732人;义务教育一蛋一奶补助资金83.82万元,2794人;义务教育困难生生活补助经费103.59万元,2888人;民办义务教育免住宿费23人,8740元;普通高中扶困助学资金110.64万元,445人;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46.40万元,464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燃料费149.41万元,18388人。
县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及幼儿园依规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补助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