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旧城(村)改造工作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1-05-31 14:43:05 来源: 作者:

(2020年6月11日青田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青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叶爱丽、程奉圣等代表依法提出《关于加快推进我县旧城改造工作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立为议案,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自2004年暂停1号区块旧城改造工作以来,我县旧城改造工作整体推进缓慢,但群众对全面推进旧城(村)改造工作的愿望强烈。2018年,县委县政府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加强了对旧城改造工作的领导,并顺利完成酒厂一期、老煤球厂、新大街老糖酒公司和土特产公司等区块的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老水利局区块、老供电局区块完成97%以上签约,旧城改造工作在项目摸底、政策制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方面均取得较好进展,但因历史原因,当前我县旧城改造工作推进步伐与人民群众对改善居住环境和城市形象的迫切需求仍有较大差距。

会议指出,当前我县旧城(村)危旧房数量多,其中1号区块即鹤城老城区危旧房达244幢,旧城(村)老旧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大、基础配套设施落后、居住功能不完善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旧城(村)群众生产生活。与此同时,当前旧城(村)改造工作仍存在征收安置政策难把握、征收资金难筹措、多方利益难协调、城村改造难同步等多方面问题。为顺利推进旧城(村)改造工作,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是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经过近两年的工作实践,我县已积累了一定政策解读经验和扎实的群众基础,与此同时,群众对全面推进旧城(村)改造的期望日益迫切,综合各方面情况,我县大力推进旧城(村)改造的时机已成熟。县政府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刻认识旧城(村)改造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认识到推进旧城(村)改造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一项推动经济发展的百亿工程,要全力推进旧城(村)改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员力量配置和资金保障,切实抓好旧城(村)改造项目,增进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是明确目标,加速推进。在优化规划方案上,既要谋划长远,又要立足当前,既要考虑城市发展和安置需要,又要注重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历史传承。要主动克服畏难情绪,增强全局意识和系统思维,最大范围推进旧城(村)改造工作,避免资源利用率低、城市配套难保障等不利问题,从而影响旧城(村)改造整体成效、城市品味和功能提升。旧城(村)改造工作宜快不宜拖、宜紧不宜松,要有“啃硬骨头”的勇气,大力造势并乘势而为、一鼓作气。要设定目标任务和期限,结合效益、功能、配套设施建设等要素合理划区,对旧城核心区(鹤城路以南,学士路、横石条以西,过境公路以北未拆迁区块)争取3年内拆除,6年内建成,大区块有序推进。

三是健全组织,做好保障。要完善并壮大旧城(村)改造工作队伍,配齐配强征收安置等工作力量。升格旧城改造指挥部,确定总指挥及常务副总指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切实解决突出问题。通过分组推进、优化考核、优先任用等方式,激励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梳理、总结、推广征收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为全面推进旧城(村)改造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完善机制,协同推进。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加强排摸调查,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考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多渠道融资,安置房可推行全程代建,以缓解筹资压力和减少改造过程中的财政支出。在满足拆迁户安置的前提下建设商品房,以保障拆迁户如期安置。制定和完善县城组团城市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法,理顺管理机制,并根据各地实际,依法统筹推进旧村改造工作。尽快将温溪、山口等组团城镇老旧小区及城中村纳入改造计划,协同推进我县城镇整体环境的改善和配套设施的完善。

五是严格要求,营造氛围。做细做实群众工作,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了解政策、拥护政策、配合政策。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实做细前期调查和取证,构建详尽的征迁户信息公开系统,做到征收和安置所有信息都可对征迁户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实现阳光征收。依法依规推进征收工作,坚决一把尺子量到底,保障被征收人合法利益、满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抗拒征收等行为。全县上下要进一步营造全面推进旧城(村)改造的浓厚氛围,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如期完成征收和建设目标任务。

青田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6月11日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青田网技术支持 【网站地图】
备案序号:浙ICP备08001658号-1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网站标识码:3311210001 联系方式:0578-6829101

浙公网安备 331121020000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