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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田县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228/2021-114020 发布机构: 青田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5-28 15: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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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青田县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田县民政局 青田县财政局 青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5月11日

抄送:市民政局

青田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印发

青田县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

为了高质量完成2020年省政府确定的家庭适老化改造民生实事,根据《浙江省2020年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及《丽水市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丽民[2020] 1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20年,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目标为80户,分解给各乡镇(街道)的具体任务数已于3月份提前下达。

二、实施对象要求

实施对象:具有青田户籍的特困供养、低保、低边和其它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失能、高龄(80周岁以上含)、重点优抚对象老年人家庭。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注意把握如下要

求:

1、优先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和失能老年人家庭全覆盖。

2、适当考虑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的自理老年人。

3、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鼓励进入养老机构集中供养,以提高生活质量,不列入实施对象。

4、持有残疾证的老年人,已列入残联无障碍改造计划的,不再列入实施对象。

5、凡是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2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和危房的,均不予改造。

三、补助标准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资金补助标准每户家庭不超过6000元,具体补助金额按照实际发生的家庭适老化改造费用确定:改造费用低于6000元,按实际改造费用补助。超过6000元的,按6000元补助。改造项目完成后,由县民政局根据验收结果将政府补助标准内的改造费用直接支付给改造服务机构。

四、改造内容

居家适老化改造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选择适配性产品,组成不同场景居家环境的产品服务包,包括地面、墙体、居室、厨房间、卫生间等施工改造服务,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功能,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

(一)如厕洗澡安全。卫生间、浴室地面防滑处理,配备坐便器、洗澡椅,安装扶手等,降低意外风险。

(二)室内行走便利。出入通道无障碍改造、室内墙体安装扶手(抓杆)、加装夜间照明装置等,便于老人行走。

(三)居家环境改善。对锈蚀水管、老化裸露用电线路改造等,改善居住环境。

(四)智能监测跟进。安装物联网门磁监测系统、紧急呼叫系统、燃气监测报警器等,做好老年人安全监护。

(五)辅助器具适配。适配康复辅助器具等,补偿缺失的生理功能,适应居家生活。实施对象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基础改造服务包和拓展改造服务包的部分项目(具体内容见需求评估表),分户建立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档案。基础改造服务满足前三项功能,共8条内容,为必须具备的条件。拓展改造服务包在达到前三项功能的基础上,可以自愿选择后两项功能,共12条内容;为满足不同老年人、不同居住环境要求,也可开展局部或全屋适老化施工改造服务,超出补助标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改造方案(5-6月)

1、入户评估

由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对乡镇(街道)符合初审条件的申请人家庭进行实地评估和审核,主要评估困难老年人失能情况、房屋现状等,记录相关信息数据,必要时绘图或拍摄照片备案。

2、对象公示

各乡镇(街道)根据由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的评估结果,筛选实施对象,发放《青田县居家适老化改造告知书》(见附件2),由老年人家庭填写《青田县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并将实施对象名单在村、社区进行不少于7天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将实施对象名单.上报县民政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县民政局进行审核认定。

3、确定方案

实施对象确定后,由技术支持单位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开展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见附件4), 根据入户调查、评估和设计,提出一户一改造方案,填写《青田县居家适老化改造方案确认表》(见附件5),编制施工图纸和预算经费,经老年人家庭确认签字后,由乡镇(街道)审核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二)改造实施(7-10月)

县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单位。改造服务单位根据改造方案,按标准实施改造,改造过程中.广泛听取住户意见,及时发现并修正问题,确保改造效果。技术支持单位要做好技术指导、施工监督,确保施工质量。改造完成后,改造服务单位要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填写《青田县居家适老化改改造前后比对档案》(见附件6),保留完整的改造信息,包括竣工图、安装成果说明、完整清晰的改造前后图片等资料。

(三)检查验收(11月-12月)

由技术支持单位进行实地验收评估,填写《青田县居家适老化改造验收表》(见附件7),经老年人家庭确认后,报县民政局审核,验收结果作为费用结算和补贴依据。老年人家庭与改造服务机构签署设施维护和安全使用协议,质量维护期不低于2年。乡镇(街道)要做到逐户实地验收,市、县民政局将进行抽查。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民生实事项目是政府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省、市政府将采取定时定点信息报送、高频率抽查暗访以及实地督查、智慧督查等动态跟踪管理手段进行强力推进,纳入对各地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各乡镇(街道)街道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做好适老化改造项目的政策宣传、信息公开、项目公示工作,确保辖区内生活困难的失能、重点优抚对象、高龄老年人能知晓项目政策及相关要求。

(二)确保高质量完成。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标准确定老年人家庭,落实责任分工,有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倒排时间节点、强化督促检查,确保11 月底前全面完成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迎接省市政府年度考核验收。

附件: 1、青田县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表

2、青田县居家适老化改造告知书

3、青田县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审批表

4、青田县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

5、青田县适老化改造方案确认表

6、青田县居家适老化改造前后比对档案

7、青田县居家适老化改造验收表

8、居家适老化改造主要产品参考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