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反馈
发布时间: 2021-05-21 09:59:36    文章来源: 青田县教育局 点击数:  作者: 丁院媛  

《青田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5月17日,共收到意见23条。要求教师子女在任教学校拥有优先入学权利8条,根据省、市招生政策不予采纳;建议户籍迁入时间和房产证登记时间改为招生文件发文前3条,房产和户籍迁入时间截点在《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已经载明,故不予采纳;建议重新划分花园降社区学区问题7条,学区划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现已经进入前期调研、走访和摸排,2021年暂不予采纳;建议“商品住房以适龄儿童或父母全权所有房产证为认定依据”中去掉“全权所有房产证”1条,根据省、市招生政策不予采纳;建议修改华侨中学、章旦中学招生范围1条,根据鹤城、瓯南街道学龄儿童少年分布的实际情况,部分采纳并予以修改;还有3条是咨询信息,与教育局本次征求的招生入学工作通知意见无关,特反馈说明。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提出,咨询电话6834980。  

联系人:青田县教育局教育科  丁院媛

联系电话:0578-6834980


青田县教育局

2021年5月21日

征求意见通告: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1/5/7/art_1229378708_301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