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自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即将满一周年。为了解我县《社区矫正法》的实施情况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5月21日,县人大、县政协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合开展民主视察。县人大副主任杨炳甫、县政协副主席刘新青参加活动。
代表、委员们一行先是来到我县的社区矫正中心,实地视察了中心的各个功能室,直观体验具体工作流程,了解社区矫正“三分四控五到位”精细化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模式。视察过程中,大家对中心设置心理咨询室、心理宣泄室、监地视频会见室、VR体验室等这些人性化、便民化、智能化的举措表示赞赏。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司法局向代表、委员们介绍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我县自2008年底开展工作以来,已累计接收矫正对象4197人,解除矫正3824人。《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高质量、高标准实现了省、市要求的“七无一控”目标任务。通过以学促用提升法治化水平、点面结合加大法治宣传、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创新进取推进精准智慧矫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青田”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互动交流环节,代表和委员们也纷纷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县人大代表周雪华表示,自己作为公益人士参与过多次社区矫正的公益活动,见证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辛苦压力和工作不易;通过接触也发现很多矫正对象的未成年子女心理问题严重,需要引起重视和关爱;同时,作为县一级基层,公益组织少、人员精力能力有限等,都制约了公益活动的开展,希望能够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
县政协委员叶筱筱建议,要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中进行统筹,一是要打破“数字壁垒”,与公安实现信息共享,大大减少矫正对象脱管、失管现象发生;二是要充分发挥村委、居委的作用,让基层组织参与到日常监督、排查走访中,缓解矫正工作人手不足的困境,同时将更多的非执法类工作采取服务外包、购买服务的方式;三是设置监地视频会见的作法非常好,远程视频一方面大大方便了群众,另一方面也节约了司法成本,建议在硬件上再适当提升。
县政协委员杨永表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是工作的重点难点,但《社区矫正法》对使用电子定位装置规定了一定的情形限制,如果能够突破法律障碍加大数字技术的有效使用,可以大大缓解监管压力;此外,基层帮教组织也没有在工作中发挥作用,建议政府加强引导。
县政协委员兰胜伟建议,现在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应当对当事人申请执行地变更的手续流程更加公开透明和简化,便于矫正对象就近报到及监管。
县人大副主席杨炳甫对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司法局工作扎实,亮点突出,成效明显,特别是克服了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的困难,实属不易。他指出,社区矫正是法治体系中对特殊人群采取的特殊手段,其目的就是要让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减少和预防犯罪,体现党和政府对矫正对象的人文关怀和温暖。他强调,一是要积极探索新时代背景下的机制方法,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管理工作,要多多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真正让矫正对象在不脱离社会、不脱离生活的情况下,更好地适应社会并且回归到社会;二是要强化软硬件设施建设,结合我省数字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协调好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监管水平;三是要加强自身队伍管理和建设,要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司法工作人员更要立足本职工作,强化责任担当。
县政协副主席刘新青也指出,社区矫正工作意义重大,县司法局高标准建设矫正中心、高标准推进工作、高质量完成任务,希望继续努力,保持“全省一流、全市领先”的定位,走出具有侨乡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
据了解,县人大、县政协联合开展民主监督活动在我县尚属首次。此次联合视察是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的有机结合,是人大、政协形成合力的积极尝试,对助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非常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