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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 0026535160_65295/2021-113208 发布机构: 青田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1-05-12 15:10:40

青田县医保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青田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4日)

2020年,县医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医保工作的奋斗目标,围绕构建为民效率持续安全阳光高水平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推动医保事业走在前列,建设新时代医保“重要窗口”。

一、2020年度工作总结

(一)医保基金运行情况

2020年上半年因受疫情影响,基金支出下降。截至10月底,青田县全民医疗保险一档(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基金收入11685万元,基金支出20580万元,同比下降0.35%,其中住院费用支出7803万元,同比下降12.92%,就诊8338人次,同比下降19.68%;门诊费用支出8759万元,同比下降0.33%,就诊61.37万人次,同比下降29.24%,特殊病种费用支出2851万元,同比下降1.84%,就诊75246人次,同比增加19.71%。受阶段性减征政策影响,今年2-6月保费减征2064万元,累计可支付月数5.18个月。

青田县全民医疗保险二档(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基金收入52830万元,基金支出36245万元,同比下降11.82%,其中住院费用支出24890万元,同比下降15.26%,就诊37263人次,同比下降19.16%,门诊费用支出7251万元,同比下降5.32%,就诊185万人次,同比下降7.7%,特殊病种费用支出4105万元,同比增加0.76%,就诊148771人次,同比增加15.67%。预计全年医保基金总支出46765万元,城居医保基金结余6千万元。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1.力争“两战”胜利

1)保障新冠疫情救治费用。在新冠突发疫情下,第一时间落实对我县定点收治医院预付专项资金拨付工作,累计拨付2000万元,为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正常运行提供资金保障。

2)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减半征收企业二月份至六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减免基本医疗保险费达2064万元,为加速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保障。派驻2名工作人员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管家”服务,将问题解决在一线,先后服务100余人次。

3)落实“健康码”亮码核验。安排专人每日通过视频监控对全县41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累计发现6起未严格执行亮码核验情况,均已按照协议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提升医保服务

1)规范医保经办服务。推进“四位一体”医保服务(监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雷锋式”医保服务进定点医药机构试点工作,组建500人的县、乡、村三级网格化医保服务队伍。在全县定点医疗机构、银行网点等开设医保服务专窗,30个医保经办事项全面下沉至32个乡镇街道、10家定点医疗机构、37个农商行网点,截至10月底,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按规定享受(特殊慢性)备案、出国境带药等就医相关事项事项4982件,占办件总量的91.45%。

2)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医保领域的作用,优化“网上办”“掌上办”事项流程,为规上企业设立医保服务专员,一对一指导企业经办人办理掌上、网上人员增减,生育津贴申领等业务,7月起,企业职工参保办件5901件,其中网件4990件,网办率84.56%。生育津贴申领办件279件,网办率100%。

3)提升群众医保使用体验。特殊病种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月31日正式开通特殊病种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截至10月底,省内异地就医结算3094人次,涉及医保基金16.43万元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青田县第二人民医院正处于系统接口改造中,未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外,其他7家医院均已实现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3.强化基金监管

1)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以“网上宣”、“掌上宣”等线上宣传为主要途径,以“青田传媒”及县人民医院等有地方性、代表性的微信公众号为主要阵地,连续推出三期“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政策宣讲系列;开展朋友圈接力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累计10.3万余人参与微信接力活动;动员定点医药机构、乡镇(街道)社区联合开展宣传,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标语,张贴政策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发动宣传活动,累计派发宣传海报870张、医保政策手册200册、宣传折页6000份。

2)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三年行动。加强部门间联动,开展对全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地毯式检查,提前完成三年行动计划。截至10月底,已对60家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率达84.51%)以及12家定点零售药店(检查率达28.57%)开展了专项检查。

4.落实医疗救助

1)确保百分百参保。成立专项扶贫工作小组,开展医疗救助“两个百分百”专项行动。截至2020年9月底,困难群众参保资助28516人,累计资助资金1283.22万元。

2)医疗救助百分百落实。2020年1-9月底医疗救助困难群众140168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631.63万元其中涉及零星报销1925,救助资金588.94万元。

3)便捷结算路径。全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医疗救助直接结算,截至9月底,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累计达11.43万人次累计结算费用1315.80万元,极大地缩短了参保人员的报销环节减轻了困难群众家庭的经济负担。

5.推动医保改革

1)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严格执行丽水市县域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文件,完善城乡居民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差异化医保待遇。做好全县医保基金的总额预算管理,完成2019年度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决算工作,共计扣回惩罚金额70.78万元。其中,青田县人民医院结余奖励9.98万元、青田县中医医院结余奖励5.18万元、青田康宁医院超支分担85.94万元。全县12家开展住院业务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DRGs点数付费管理。

2)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2020年3月1日起,调整14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涉及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项目106项,上调技术劳务型医疗服务项目共计36项。

3)完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2019年12月25日起,我县共实施了2批带任务量的集中采购药品的采购和使用,第一批有15个集采药品,两家医院均已全部完成任务量。第二批共有23个药品,采购量达33%以上。自2020年9月1日起,民营定点医药机构可进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药品,我县共有42家民营定点医药机构申请进入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药品。

6.建设清廉医保

1)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担负起全局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局党组成员、分管局长对分管科室、下属单位履行“直接责任”,既抓分管工作,又要抓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季度定期开展“两个责任”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研判及部署。

2)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学习、议事、管理、监督等相关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制定《青田县医疗保障局内部控制实施规程》等多项内控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3)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办文办会等方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认真开展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提升贫困人口大病保障水平,全面优化医保服务。

4)重视宣传教育。每个季度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半年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开展警示教育,共召开专题学习会10次。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保质保量完成医保基金征缴。一是继续做好排摸工作,精准下达扩面及征缴指标,努力实现城居医保实际参保人数34万人目标。二是做好宣传,提高医保政策在群众中的认可度。三是加大考核力度,提高干部对医保工作的认识。

继续提高医保服务质量。一是对有备案要求的慢性病人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的备案率达到100%;确保慢性病门诊药店维持在17家以上。二是符合条件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达到100%。三是通过窗口经办引导群众在线上操作,落实好“浙里办”APP的引流工作,圆满完成医保服务事项的“网上办 掌上办 即时办”后续工作。

增强医保基金可持续性。一是完善县域医共体框架下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做好按病种、按床日付费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完成DRGs和门诊按人头付费改革。二是及时预警基金运行风险,强化基金支出增速红线,对于支出增速过快的医药机构,开启定期约谈,及时化解风险。

持续打击欺诈骗保,保持高压态势。一是加强“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强化基金监督,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二是继续做好全市交插检查工作,从严从速处理,不走过场,对未检查过得定点单位严格执行“地毯式”搜查。三是做好智能监管,加强定点单位视频监控实施监管落实好人脸识别制度

建设青田清廉医保。一是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通过医保知识竞赛、党建知识竞赛、警示教育等方式强化党风廉政理论学习,通过医保领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增强干部职工廉洁意识、责任意识。二是建章立制,防控风险。加强对“关键岗位、主要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排查,从基金预算管理到基金拨付,从待遇资格审核到费用审核结算等全过程查找廉政风险点,确保医保基金和医保经办人员“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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