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中队、数字城管指挥中心: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经局班子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度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纳入目录清单的事项,承办科室要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和《青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青政发[2017]24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2020年度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29日
(此页无正文)
抄送:县府办、县司法局
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29日印发
附件
2020年度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科室 | 法律政 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 |
程序环节 | 时间安排 |
1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柔性执法暂行规定 | 法规科、 综合业务科 | 《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征求意见 | 2020年8月上旬 |
合法性审查 | 2020年8月中旬 |
集体讨论决定并发文 | 2020年8月下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