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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建房使用零星国有土地出让计划公告
根据《青田县私人建房审批管理办法》(青政发[2017]1号)和鹤城街道圩仁村桥下安置点1号区块出让规划设计条件(附件1),我局拟将鹤城街道圩仁村桥下安置点1号区块进行出让,宗地位置青田县鹤城街道圩仁村,土地面积104.4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有用地意向者请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科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书面材料(附件2)。公布时限: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5月22日。根据有关规定,在报名时限内若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申请的,拟采取协议方式出让;若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地址:青田县石郭工贸区15号(青田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11号窗口)
联系人:程远
联系电话:0578-6505363
附件1.pdf:青田县鹤城街道圩仁村桥下安置点1号区块出让规划设计条件(青自然资规条审[2021]001号)
附件2.docx:青田县私人建房使用国有土地出让报名表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