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好“新增城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校区)1500家”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教育大会精神,以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创新办学和管理体制为动力,通过深化义务教育共同体(以下简称:教共体)建设,科学整合优质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和校际教育水平差距,全面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实施目标
(一)让每一位孩子都享受优质教育。进一步深化教共体建设,办好每一所学校,努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探索基于地方实际的办学路径。根据青田教育发展现状,通过教共体建设,力求形成优质均衡、壮腰夯基的县域义务教育新局面。
(三)全面提升区域教育竞争力。以优质均衡发展整体提升区域教育水平,各项义务教育指标进入全市前列且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顺利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三、实施举措
(一)优化和新增教共体26个
1.优化融合型教共体7个
优化章旦中学教共体(章旦中学、仁宫分校)、青田县实验小学教共体(实验小学、东山分校)、江南实验学校教共体(江南学校、湖边分校)、油竹实验小学教共体(油竹小学、彭括分校)、船寮镇小学教共体(船寮镇小、大路分校、石盖分校、芝溪分校)、东源镇小学教共体(东源小学、红光分校)、高湖镇小学教共体(高湖镇小、良川分校)
2.优化共建型教共体8个,新增共建型教共体2个
优化青田县第二中学教共体(青田二中、三溪口学校)、船寮镇中学教共体(船寮镇中、高市乡校)、海口镇中学教共体(海口镇中、海溪乡校)、高湖镇中学教共体(高湖镇中、季宅乡校)、山口镇中学教共体(山口镇中、仁庄镇中、方山乡校)、章旦中学教共体(章旦中学、阜山中学、北山镇校、巨浦乡小、万阜乡校)、铁资中学教共体(铁资中学、祯旺乡小、章村乡小)、石帆学校教共体(石帆学校、舒桥乡小、王岙分校)
新增城西实验小学教共体(城西小学、祯埠镇小)和塔山实验小学教共体(塔山小学、温溪三小)
3.优化协作型教共体9个
青田县第二中学教共体(青田二中、船寮镇中、海口镇中)、华侨中学教共体(华侨中学、东源镇中、高湖镇中)、温溪镇第一中学教共体(温溪一中、温溪五小〈九年一贯制〉)、青田县实验小学教共体(实验小学、海口镇小)、城东实验小学教共体(城东小学、平演小学、高湖镇小)、江南实验学校教共体(江南学校、山口镇小、汤垟乡小)、油竹实验小学教共体(油竹小学、仁庄镇小)、温溪镇第一小学教共体(温溪一小、温溪四小)、温溪镇第二小学教共体(温溪二小、贵岙乡小)
(二)规范教共体运作模式
1.组织建设
在县教育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各教共体由总校负责运作。融合型教共体设一个法人,全面负责人事与财务等各项工作,分校校长一般由总校派出,兼任总校副校长或党总支委员;共建型和协作型教共体各成员学校的法人保持独立,各成员学校必须服从总校对其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校长职级制考核时,县教育局听取总校对各成员校负责人工作的评价意见,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2.制定章程
教共体要认真研究制定管理章程,章程包括学校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管理、师生互动和考核评价等,报县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教共体依据章程建立管理体系,建立学科大组教研、师徒结对帮扶等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推进工作,争取收到薄弱点有改进、常规点有突破、特色点有提升的提质实效。
3.教师流动
个人申请与组织统筹安排相结合,有序进行教共体内外的教师流动。
(1)指导型教师
指导型教师(县教坛新秀及以上荣誉获得者)向教共体内外下层次的学校流动支教,每年流动人数不低于本校当年符合流动的骨干教师总人数的15%,流动时间至少3年。流动时随迁人事关系,到期后根据个人意愿,经考核合格,由县教育局安排回原学校工作。
指导型教师支教期间职称评聘时,根据“集中调控、统筹使用”的原则,给予适度政策倾斜,具体按浙人社发[2019]55号文件执行。
指导型教师支教期间享受农村教师补贴和相应的特岗补贴。从城区到农村(享受特岗补贴学校)支教的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和高级教师,每年分别再享受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补助。
(2)培养型教师
培养型教师主要向教共体内外高层次学校流动,流动时考虑学科对等和干部培养,时间一般为1年,不随迁人事关系,到期后回原校区工作。流动期间,计作农村工作经历,但不享受农村教师补贴和相应的特岗补贴。流出学校工作量可以按教师临时性短缺问题管理。
(3)协作型教师
协作型教师(普通教师)主要向同层次的教共体内外学校流动,每年流动的人数不低于本校区当年符合流动的普通教师总人数的10%。向融合型教共体外流动的,随迁人事关系。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流动的,流动期间享受农村教师补贴和相应的特岗补贴。
(4)走教型教师
根据教共体内工作需求,开展走教型教师流动。副校长、中层干部、教研组长和其他学科教师在校区间实行定期与不定期走教式交流。没有交流任务的高级教师,原则上每学年要面对教共体内下层次学校开展教学交流活动(公开课、讲座等,可以线上与线下结合),每位高级教师每学年至少1次。开展走教活动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关费用的报销。
(三)完善教共体评价考核
1.学校综合评价
(1)教共体各校区按县教育局督导室原来的分类,参加县学校发展性综合考核。
(2)提高学校综合考核中“品牌创建”的分值,鼓励教共体各校区在总校的带领下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强化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又能因地制宜地提升各校区办学内涵,努力创建“一校一品”,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3)青政发〔2019〕132号文件批复的原初中6个教育集团,督导考核内容不变,相关初中教学点优化到位后,相应的小学继续作为教共体成员校参加考核。
2.教学质量考核
县教育局对教共体的考核,加入“两个优化”统一管理和教学质量捆绑式考核内容。
(1)共建型教共体总校的教学质量考核:总校占80%,成员校占20%(以各成员校教学质量与前一年比较的增量总和作为指标进行加、减分,即总增量÷成员校数×2)。
(2)协作型教共体总校的教学质量考核:总校占90%,成员校占10%(以各成员校教学质量与前一年比较的增量总和作为指标进行加、减分,即总增量÷分校数)。
(3)融合型教共体教学质量一起考核,因规模较大原独立考核的仁宫分校和东山分校继续单独考核。同是融合型教共体总校,又是协作型教共体总校,按后者类型考核。对教共体教学质量考核时,各校的计算单位个数按县教育局原分类捆绑制度不变。
3.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常态化运行考核
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完成组建后还需开展常态化运行,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好“新增城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校区)1500家”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要求开展如下3项指标核验。
(1)开展线上教学活动。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具备“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基础(2021年“互联网+义务教育”新增结对学校名单和往年结对学校变更名单详见附件2)。融合型教共体校区间、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与成员校间开展基于“互联网+义务教育”基础的城乡同步课堂,年内不少于2门学科,累计不少于20节。
(2)开展线上线下教研活动。融合型教共体校区间、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与受援校间开展教师网络研修不少于8次,开展线下教研不少于4次。
(3)推进教育共同体教师交流。融合型教育共同体内校区间教师实现无障碍流动;共建型教育共同体核心校选派骨干教师到成员校(即受援校)任教,并覆盖到每一所成员校。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和教共体总校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各教共体成立以总校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完善保障机制。机关党工委加强指导教共体党组织建设。人事科加强对教共体编制和教师职称统筹。教育科加强对各教共体体制建设和学校内涵发展的指导。教研室和电教馆加强对教共体“两个优化”工作和教学开放共享平台应用指导。计财科按规定保障教共体建设经费投入。
(三)强化监管督查。将教共体建设作为校长职级制考核、学校发展性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依法进行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监督,确保各项举措公平、公正、公开,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校长、教师和在教共体运作过程中徇私舞弊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三种模式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2.2021年“互联网+义务教育”新增结对学校名单和往年结对学校变更名单
青田县教育局
2021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三种模式
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一、融合型教共体
(一)师资同盘。建立教共体各校区内部教师流动机制,按教师配置相关要求,统筹安排,无障碍调配各校区教师。校区内因学科不足等原因造成的教师短缺,由校区间以驻教、走教形式统一调配。
(二)教学同步。教共体内各校区实行教学常规、教学进度、教学检测等同步。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内容实施、教学常规检查、教学质量评价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在基本标准要求的前提下,促进各校区个性化发展。教共体各校区共建共享设施设备、课程资源等,充分依托网络设备和技术,积极开展远程教学、教研与管理。通过大型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推动教共体各校区师生交流互动。
(三)培训同频。教共体统筹教师培训工作,组织教共体培训活动,共建共享优质培训资源。建立学科教研组,开展教共体内校本研修活动,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搭建更为丰富的平台。制定好教共体内部教师培养计划,组织教师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讨、评比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四)文化同系。加强教共体校园文化共商共建机制,建成标识明显的教共体文化体系。各校区在办学思想、管理理念等方面统一实施,以“移植+嫁接”的方式培育共性与个性相统一的学校文化。教共体学校通过开展城乡研学旅行、劳动实践、联谊互助、家庭结对等形式,共同组织交流活动,促进城乡学生的相互了解、共同进步。教共体之间互为提供教育基地和实践空间。
(五)考核一体。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方案,建立健全各校区一体化考核评价机制。教共体内各校区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提升、教育特色形成、绩效奖励等方面实现全方位、一体化考核,真正形成利益共享、荣辱与共的共同体。
二、共建型教共体
(一)资源共享。推动教共体内教师的有序流动、均衡配置、培训培养、整体评价等机制。鼓励各校培育特色学科,形成优质教师团队,引领学生发展。充分借助教育信息化的力量,整合核心校和各成员校的优质资源,实现教共体内师德建设、课堂教学、校本教研、课题研究等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二)管理共进。构建合作交流平台。建立以教共体核心校牵头的学校日常教学管理和学校发展通报、研讨例会制度。实施教共体内教学协同管理,做到常规制度、课程建设、教学进度、质量检测等基本同步。组织各校名师成立学科建设指导小组,指导教共体内学校的各门学科建设。
(三)教学共研。核心校以项目合作方式接纳成员校教师参与教科研,由骨干教师帮扶成员校开展富有针对性的研究,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诊断监控机制,实施统一的质量检测管理,制定各学科质量保障制度,指导并督促各校学科教育。加强教学经验交流,提升教共体内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教师发展水平、学生发展水平。
(四)文化共生。教共体通过资源共享、活动共建、质量共评,助推文化渗透。核心校立足地域文化和学校教育资源,培育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教共体各学校通过城乡学生“手拉手”、家庭结对等形式,组织交流活动,促进城乡学生的相互了解、共同进步。教共体之间力所能及地为对方提供教育基地和实践空间。
(五)考核捆绑。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方案,建立健全教共体一体化考核评价机制。教共体内各成员校在特色发展、校园文化、学科建设、教研活动、教学协同等方面实行捆绑式考核,成员校的发展情况作为核心校相关考核的主要依据。形成利益共享、荣辱与共的共同体。
三、协作型教共体
(一)愿景协同。由核心校牵头,调研、指导、组织各成员校理清学校发展现状与背景,确立学校发展愿景,明确学校发展目标,制订质量提升路径。借助核心校先进办学理念的引领与辐射,结合成员校的办学基础,充分挖掘成员校的特有办学资源,对成员校的办学进行整体规划、顶层设计,实现理念与规划上的“补短提升”。
(二)机制协同。建立核心校与各成员校之间互促发展、合作共赢的协同管理机制。基于各校优势,协同构建教师交流培养机制、跨校集体备课机制、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机制、师生文化联谊机制等,促进成员校在制度建设、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教学质量、课题研究、校外实践等多方面协调联动发展,推进共建共享、互利互补,不断提升成员校教育品质。
(三)研训协同。由核心校牵头成立教共体教研联盟,协商制订教师梯队培养计划、教育教学业务培训方案,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定期开展集体备课、教学观摩、名师讲座、课堂比武、论坛沙龙等活动,创新教共体教师研训、校本研修的方式,促进教共体各校之间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差异互补,以研促教,以教师专业素养、业务水平的提升来推动教共体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四)教学协同。主要可以“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的形式开展教共体各学校间的教学协同。要借助各校的优势学科开展同步课堂、远程专递课堂等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共享课堂导学单、教学设计、教学资源、课堂练习等教学资源。排课表时,教共体要协商制定同步课堂“一张表”,以确保教学协同的有序推进;同步课堂结束后,要针对双边课堂情况及时开展同步教学研讨,以取得教学协同的最大效益。
(五)项目评估。以项目化的方式对协作型教共体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由核心校自行选择成效明显的工作项目向所在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评估申请。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项目工作实施情况与成员校的项目质量提升效果进行评审,视协作成效纳入相关考核体系,予以奖励。
附件2
2021年“互联网+义务教育”新增结对学校
名单和往年结对学校变更名单
序号 | 受援学校 | 学段 | 原支援学校 | 新支援学校 | 受援时间 |
1 | 仁庄镇中 | 初中 | 华侨中学 | 山口镇中 | 2019 |
2 | 大路分校 | 小学 | 城西小学 | 船寮镇小 | 2019 |
3 | 良川分校 | 小学 | 实验小学 | 高湖镇小 | 2019 |
4 | 魁市教学点 | 小学 | 平演小学 | 平演小学 | 2019 |
5 | 石盖分校 | 小学 | 江南学校 | 船寮镇小 | 2019 |
6 | 洪府前教学点 | 小学 | 油竹小学 | 船寮镇小 | 2019 |
7 | 贵岙乡小 | 小学 | 城东小学 | 温溪二小 | 2019 |
8 | 海溪乡校 | 九年制 | 青田二中 | 海口镇中 | 2019 |
9 | 巨浦乡小 | 小学 | 缙云县紫薇小学 | 缙云县紫薇小学 | 2019 |
10 | 方山乡校 | 小学 | 平湖市平师附小 | 平湖市平师附小 | 2019 |
11 | 高市乡校 | 九年制 | 嵊州市剡溪小学 | 嵊州市剡溪小学 | 2019 |
12 | 缙云 | 小学 | 实验小学 | 实验小学 | 2019 |
13 | 阜山中学 | 九年制 | 塔山小学 | 章旦中学 | 2020 |
14 | 季宅乡校 | 九年制 | 高湖镇中 | 高湖镇中 | 2020 |
15 | 仁宫分校 | 九年制 | 城东小学 | 城东小学 | 2020 |
16 | 汤垟乡小 | 小学 | 山口镇小 | 山口镇小 | 2020 |
17 | 万阜乡校 | 九年制 | 实验小学 | 章旦中学 | 2020 |
18 | 舒桥乡小 | 小学 | 石帆学校 | 石帆学校 | 2020 |
19 | 王岙分校 | 小学 | 石帆学校 | 石帆学校 | 2020 |
20 | 章村乡小 | 小学 | 铁资中学 | 铁资中学 | 2020 |
21 | 祯旺乡小 | 小学 | 铁资中学 | 铁资中学 | 2020 |
22 | 芝溪分校 | 小学 | 船寮镇小 | 2021 | |
23 | 温溪四小 | 小学 | 温溪一小 | 2021 | |
24 | 红光小学 | 小学 | 东源小学 | 2021 | |
25 | 彭括分校 | 小学 | 油竹小学 | 2021 | |
26 | 温溪五小 | 九年制 | 温溪一中 | 2021 | |
27 | 北山镇校 | 九年制 | 章旦中学 | 2021 | |
28 | 温溪三小 | 小学 | 塔山小学 | 2021 | |
29 | 仁庄镇小 | 小学 | 油竹小学 | 2021 | |
30 | 祯埠镇小 | 小学 | 城西小学 | 2021 | |
31 | 海口镇小 | 小学 | 实验小学东山分校 | 2021 | |
32 | 三溪口学校 | 九年制 | 青田二中湖边校区 | 2021 | |
33 | 船寮镇中 | 初中 | 青田二中 | 2021 | |
34 | 东源镇中 | 初中 | 华侨中学 | 2021 | |
35 | 湖边分校 | 小学 | 江南学校 | 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