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条件退出
不符合资格退租
发布日期:2021-04-19 14:55:39

经年审或续租审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当在接到腾退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腾退。对退出确有困难的,可适当延长退房期限,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搬迁期内的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自收到退房通知后,拒不退房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根据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向供水、供电单位提出对该住房实施停水、停电申请,供水、供电单位应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