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县政府信息公开 >共建专题 >财政预决算公开 >部门财政预算
首页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265274x/2021-112345 发布机构: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04-16 14:47:46

文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一、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省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标准和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负责推进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将商务执法、盐业执法等整合划入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开展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组织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查处违反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反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等违法行为。

6.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

7.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依法承担合同备案工作,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制度措施,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9.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12.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4.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

15.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和风险监测,监督抽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并发布餐饮服务日常监督管理有关信息。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7.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8.负责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

19.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20.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和地方药材标准。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1.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22.负责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执法。规范生产经营者在食盐中添加营养强化剂的行为。组织查处涉及食盐质量安全案件和重大违法行为。负责工业盐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23.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开展有关服务和产品的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指导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2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县计量监督测试所(挂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牌子)、县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队等下属事业单位预算。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4817.8万元。

(二)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481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19.26万元,占85.5%;上级补助收入698.54万元,占14.5%。  

(三)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4817.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6.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5.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0.9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455.2万元,占71.7%;日常公用支出457.78万元,占9.5%;项目支出904.82万元,占18.8%。

(四)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市场监督管理4119.2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119.2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8.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5.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0.91万元。

  1. 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19.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00.15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及缩减项目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88.17万元,占79.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5.00万元,占7.4%;卫生健康(类)支出245.17万元,占6.0%;住房保障(类)支出280.91万元,占6.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款)行政运行(项)3288.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6.28万元,主要用于指本单位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3.3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1.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45.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医疗保险费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80.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3912.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5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57.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2.71万元,下降29.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6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相关业务部门来访等公务活动接待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20辆公务用车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及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县计量监督测试所(挂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牌子)、县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队等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7.7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99万元,下降3.6%,主要是人员减少,公用运行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7.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7.6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县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市场监督管理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市场监督管理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7.78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试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试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xls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