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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45443/2021-112095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海口镇 成文日期: 2021-04-15 10:25:56
文号: 青海政〔2020〕29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公布青田县海口镇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15 10:25:56    文章来源: 海口镇 点击数:    文字大小:【】【】【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3/7/5/art_1229737313_2482599.html

各行政村:

根据《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要求,贯彻落实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环发〔2015〕46号)文件精神,结合各相关行政村、自然村实际,编制完成了《青田县海口镇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划定了东江村饮用水工程等29处日供水200吨以下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

现将我海口镇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予以公布,请各相关行政村落实好水源地保护工作。

附件:1、青田县海口镇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工程名录

2、《青田县海口镇日供水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海口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5日

附件1.doc

附件2.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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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 责任编辑: 来源:海口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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