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端午节粽子消费警示
发布日期:2021-04-12 14:38:08 信息来源:青田 点击数:

伴随端午节临近,粽子等特定食品即将迎来消费高峰。为使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端午佳节,青田县消保委提醒注意以下三点:

一、不要被“返青粽子”蒙蔽。“返青粽子”实际是由“返青粽叶”包出来的粽子。“返青粽叶”是不法商贩采用化学手段染色让已失去原色的粽叶返青,吃了有可能中毒。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粽子,保存好购物、发票等有关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是否齐全;自信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有漏气和鼓胀现象,判断有没有变质。

二、采用不同的方法保存食用。新鲜粽子要及时食用,食用剩余的粽子应及时冷藏或冻藏。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购买后药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加工食用。生熟粽子分开贮存,打开的粽子放在室温下一般不得超过2小时。

三、老人和儿童不宜多吃粽子。粽子是糯米食品,不易消化,散装粽子注意适量买入。此外,豆沙类粽子含糖量高,肉类粽子脂肪含量高,高血糖、高血脂、胃肠道疾病等患者要谨慎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