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青田县仁济养护院:
根据《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发〔2014〕92号)文件精神:对符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条件的非营利性护理型和助养型民办养老机构,接收本县户籍的老年人入住的,按入住老年人实有数,根据半失能(智)、失能(智)两种情况,分别给予养老机构每张每年1000元、2000元的运营补助。公建(办)民营养老机构参照执行。现结合你机构的申请情况和第三方评估结果,经研究,决定下拨2017-2018年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88311元。
此项经费由县民政局下拨给你单位,请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青田县民政局 青田县财政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