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根据《青田县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考核办法(试行)》(青民〔2019〕29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开始,县民政局将对正常运行满一年以上的照料中心每年进行运行考核,包括已评定为星级的照料中心。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但未评为星级的照料中心,每年给予补助运行经费5000元。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并评定为星级的照料中心,按星级补助标准给予补助,不再重复享受考核运行补助。现结合2019年各相关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开展服务情况和乡镇(街道)上报考核自评、我局实地考评情况,共有130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其中69家为星级照料中心。经研究,决定下拨我县2019年度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考核运行补助305000元(具体补助清单见附件)。
此次考核运行补助范围为61家未评为星级的照料中心,已评为星级的照料中心运行补助已下达。考核运行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照料中心日常运行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视听费、租赁费、通讯费、维修费、劳务费、管理人员工资等。
此项经费由县民政局拨付你们乡镇,请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附件:2019年度青田县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考核运行补助表
青田县民政局 青田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