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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启动公告(330国道青田温溪至船寮段改建工程安置用地)
索引号: 91331121597225711E/2021-111871 发布机构: 青田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4-01 16: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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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青征启告〔202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三溪口街道办事处实施330国道青田温溪至船寮段改建工程安置用地建设项目,拟征收溪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三溪口街道溪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080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青田县人民政府将组织鹤三溪口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有特殊原因需要办理的,不作为征收补偿安置的依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330国道青田温溪至船寮段改建工程安置用地土地范围图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2141日    


330国道青田温溪至船寮段改建工程安置用地(拟用地范围图).pdf

330国道青田温溪至船寮段改建工程安置用地(启动公告).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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