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青田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我局起草了《青田县养老机构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此稿全文公布,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1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县民政局。
联系人:陈媚 电话:6836677 传真:6824222
附件:《青田县养老机构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青田县民政局
2019年1月21日
附件
青田县养老机构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青田养老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77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丽政办发〔2018〕47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当前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省政府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工作部署,以改善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的居住条件为目的,以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为落脚点,着力解决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让广大老年群体享受优质养老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关停一批、撤并一批、整改一批”的要求,全面实施养老机构整治提升工作,对全县现有民办养老机构进行整治提升、乡镇(街道)敬老院进行撤并整合,新建1所第二养老中心。
到2020年年底,全县各类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养老院服务质量将明显改善,所有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老年人养老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到2022年年底,建成第二养老中心并实施公建民营,除移民特困人员入住第一敬老院外,其他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统一入住到第二养老中心进行集中管理。原条件较好的农村敬老院将转型为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护理机构,面向农村社会老年人开放,进一步增加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存量。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整治民办养老机构
1、依规处置违建养老机构,并纳入消防日常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应全面梳理掌握辖区内存在既有违法建筑无法审批的养老机构花名册,民政、消防部门根据花名册联合进行实地踏勘,在实地踏勘中发现未经消防审批,但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具备整改条件,擅自投入使用的养老机构,消防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如责令停产停业的养老机构,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消防部门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法决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确实无法关停的养老机构,由乡镇(街道)报告民政部门进行汇总,由民政部门向县政府报告,经县政府同意纳入消防日常监督管理的,将由消防部门和属地乡镇负责消防日常监督管理。
2、限期整改提升。各相关乡镇(街道)要督促辖区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整改,开展消防安全整改,确保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对暂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养老机构,要限期进行整改,必须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或达到消防安全要求。
3、限期关停或依法取缔。对部分养老机构整治后仍消防验收不合格或不达标的,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县民政、消防联合报告县政府实施关停,属地乡镇(街道)要制定关停方案,妥善做好老人分流安置工作,限期在2019年8月底前依法关停。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经整改仍不合格或拒不配合接受整改的,坚决依法取缔。对关停机构所养老人要妥善安置,确保老人无安全事故发生。安全检查及整治要全方位、无漏洞,整改要全过程、无断档。
(二)逐步撤并现有乡镇敬老院
1、2019年撤销仁庄、高市、腊口、阜山、万阜等5家敬老院,原则上将原入住仁庄敬老院的特困对象分流到温溪敬老院,原入住在高市、腊口敬老院的特困对象分流到章村敬老院,原入住在阜山、万阜敬老院的特困对象分别分流到鹤城敬老院、巨浦敬老院。
2、2020年撤销鹤城、高湖等2家敬老院,原则上将原集中供养特困对象分别分流到第一敬老院、章村敬老院。
3、2022年建成青田县第二养老中心,撤销温溪敬老院、章村敬老院、巨浦敬老院,原则上将原集中供养特困对象分流青田县第二养老中心。同时,将章村敬老院、巨浦敬老院转型为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由专业机构运营,为各类老年人提供服务。
(三)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民间运营管理
鼓励民间举办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为社区内失能失智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供养人员选择入住设施条件较好、服务能力较强的本县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政府可以向该类民办养老机构购买服务,由县民政局将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金统一划拨给民办养老机构,并按护理人员与供养人员1:4的配备比例给予补助护理人员工资费用,护理人员工资补助标准参照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在县第二养老中心运营之前的过渡期间,新批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原则上入住在章村敬老院和巨浦敬老院。章村敬老院接收的范围为:腊口片、船寮片、东源片等所属乡镇。巨浦敬老院接收的范围:北山片、山口片、温溪片、鹤城片等所属乡镇。同时,将章村敬老院和巨浦敬老院登记为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并可直接委托给绩效评估等级达到乙等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管理,由敬老院属地乡镇与民办养老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供养金和运营管理经费按规定支付给民办养老机构。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月10日- 2019年1月19日)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关停一批、撤并一批、整改一批”的要求,根据当地养老院服务质量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治工作措施,并向辖区养老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做好动员部署,逐家明确整治要求、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二)分类整治提升阶段(2019年1月20日-2020年12月31日)
1、民办养老机构整治阶段(2019年1月20日-2019年 8 月31日)
未达到相关安全标准的养老机构需在2019年2月底前完成图纸设计,并出具建筑质量安全鉴定报告,2019年3月底前进场施工,5月底前完成施工任务,6月底前完成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或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对部分养老机构整治后仍消防验收不合格或不达标的,将在8月底前依法关停。
2、乡镇敬老院撤并提升阶段(2019年1月20日-2020年 12 月31日)
对乡镇(街道)敬老院进行撤并整合,到2020年底全县只保留第一敬老院、章村敬老院、温溪敬老院、巨浦敬老院等4家敬老院,其他敬老院全部转型为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护理机构,面向农村社会老年人开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舆论宣传。乡镇(街道)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宣传养老机构专项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入宣传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先进做法和经验,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整治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青田县养老机构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财政、国土、建设、卫计、公安、消防、安监、民宗、发改、编办、市场监管、残联等部门和养老机构属地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县养老机构整改提升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将提高养老机构整治提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全县养老机构整治提升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充实基层养老服务管理工作力量,全面开展养老机构整治提升。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整治提升的政策、技术等要素资源的支持,及时评价整改过程中变化情况和整改效果,确保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整治到位。民间对原敬老院进行改造成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护理机构,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资金补助。2017年底前已登记并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因消防未达标而实施消防改造的,由县民政局根据养老机构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的合格结果,按实际改造资金给予50%的以奖代补资金,每家机构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附件:1.青田县养老机构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青田县养老机构整治提升工作任务计划表
附件1
青田县养老机构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海民
副组长:叶旺(县府办)
孙碎华(县民政局)
成 员:张益军(县民政局)
颜坚毅(县发改局)
徐松娥(县财政局)
徐见光(县建设局)
陈苏蒙(县残联)
吴相宗(民宗局)
夏光弟(县编委办)
林雪明(县公安局)
梁 锵(县消防大队)
吴吕伟(县卫计局)
陈剑谱(县国土局)
朱晓晓(县市场监管局)
厉晓伟(鹤城街道)
王国标(瓯南街道)
叶瑞荣(温溪镇)
陈 斌(船寮镇)
钟秀波(高湖镇)
陈新光(腊口镇)
王相真(仁庄镇)
吴月平(方山乡)
张俊俊(季宅乡)
陈一媚(章村乡)
林直耀(高市乡)
王晶晶(巨浦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张益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青田县养老机构整治提升工作任务计划表
序号 | 主要任务 | 重点内容 | 实施 年度 | 进度安排 | 责任分工 |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
1 | 民办养老机构整治 | 1、依规处置违建养老机构,并纳入消防日常监督管理。 2、限期整改提升。 | 2019年 | 2月底前完成图纸设计,并出具建筑质量安全鉴定报告,3月底前进场施工,5月底前完成施工任务,6月底前完成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或达到消防安全要求。 | 养老机构属在乡镇(街道) | 民政局、民宗局、消防大队 |
3、对部分养老机构整治后仍消防验收不合格或不达标的,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县民政、消防联合报告县政府实施关停。属地乡镇(街道)要制定关停方案,妥善做好老人分流安置工作。 | 限期在8月底前依法关停。 | 属地乡镇(街道) | 民政局和消防大队 | |||
2 | 逐步撤并现有乡镇敬老院 | 撤销仁庄、高市、腊口、阜山、万阜等5家敬老院。 | 2019年 | 1月底前撤销仁庄敬老院,原入住敬老院的特困对象分流到温溪敬老院。8月底前撤销阜山和万阜敬老院,原入住敬老院的特困对象分别分流到鹤城敬老院、巨浦敬老院。12月底前撤销高市和腊口敬老院,原入住敬老院的特困对象分流到章村敬老院。 | 仁庄镇政府、高市乡政府、腊口镇政府、阜山乡政府、万阜乡政府、 | 温溪镇政府、巨浦乡政府、瓯南街道、章村乡政府、民政局 |
3 | 撤销鹤城、高湖等2家敬老院。 | 2020年 | 12月底前撤销高市和腊口敬老院,原入住敬老院的特困对象分别分流到第一敬老院、章村敬老院。 | 瓯南街道、高湖镇政府 | 章村乡政府、民政局 | |
建成青田县第二养老中心,撤销温溪敬老院、章村敬老院、巨浦敬老院。 | 2022年 | 4月底前完成青田县第二养老中心建设,12月底前实施公建民营。同时撤销温溪敬老院、章村敬老院、巨浦敬老院,将章村敬老院、巨浦敬老院转型为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 | 温溪镇政府、章村乡政府、巨浦乡政府 | 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