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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002652192/2021-95157 发布机构: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1-03-05 10: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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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发改党〔2021〕3号

 

中共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青田县委青田县人民政府: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对照《青田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和《青田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责任分解清单》,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加强学习的系统性和全面性,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准则》等党内法规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在党组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专题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明确全局法治建设职责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全局干部都参与的良好格局。近年来,先后制定印发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系列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二)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一是完成事项标准化建设。全面梳理并制定完成发改局权力事项清单,经梳理,县发改局共有涉及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主项14项、子项22项、以及部门间审批事项4项。

二是牵头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区域评价制度、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竣工验收前相关领域改革、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制度、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等改革;“最多80天”改革正在顺利推进中。

三是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相关制度。修订《青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实施《青田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和概算调整审批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变更和概算调整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和科学决策。

(三)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

一是切实抓好清单落地实施。组织部门填写《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落实情况表》,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二是加快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及时通过青田县门户网站公开国家发改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转发省发改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三是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根据省市部署,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准入行为专项整治,严查可能存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和行为,累计审查相关规范性文件54份。

(四)全面推进公共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2020年我县失信专项治理测评情况较好,无待治理的政府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涉金融领域黑名单记录及电子商务领域黑名单记录。

二是加强信用监管。有关部门对纳税、餐饮、农贸市场、安全生产、药品经营、医疗机构等领域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评价。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累计上报17574条信用信息数据,双公示数量19360条。积极开展“红黑名单”收集上报工作,累计征集上报黑名单315个,红名单1129个。完成五类公共信用数据录入市级信用平台,其中社会组织信息334条、事业单位信息271条、政府机构信息87条。

三是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守信企业在项目立项审批、土地出让、财政补助、授信贷款等相关优惠政策方面给予支持。推行“银税互动”“信游石门洞”、“信游中国石雕旅游文化区”、“信易购”等守信激励场景试点。对失信企业在项目审批建设、申报驰著名商标、用电额度、授信贷款、各类评优评先、土地出让、工伤保险费率方面从严限制。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出境、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惩戒措施。在户外开辟“老赖曝光”宣传栏,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构建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及有效期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等制定程序,今年以来共出台和备案规范性文件9件。

二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认真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局开展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对存量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进行清理,严格开展增量审查,今年以来共对21个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执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针对民生领域的价格管理工作,全年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全面完成了教育收费、资源价格改革、交通运输价格改革等。

(六)强化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对价格认证中心、能源服务中心、投资管理科等重点科室,配备录像机、录音笔、照相机等执法工具,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0年共完成各类价格认定案件79起(盗窃案件64起,损毁案件12起, 涉纪案件3起),涉案标的金额108万余元;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0年共开展执法检查127次,网上执法率100%,检查事项覆盖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97.59%,跨部门监管20.79%。

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执行《青田县发改局领导干部每月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每月初在局网站公示《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每月领导接访安排》,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络信箱。严格落实信访事项化解责任,健全领导包案化解信访事项工作机制,依托12345平台,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全年在规定时间内化解告知类答复件8件,完成1起积案化解,协助山口镇完成1起积案化解。

(七)强化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培训

一是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宪法进万家”和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结合业务扎实开展“送法进企业”,将节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同执法工作有机结合,主动将节能普法宣传渗透到执法全过程。

二是加强局干部普法教育。将法治学习纳入单位“周一夜学”计划,积极参与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单位学法建档考试覆盖率 100%,通过率100%。邀请温溪司法所所长叶雪伟组织开展《民法典》讲座,进一步提高干部法治教育力度。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普法队伍的专业性不强,普法内容不够丰富。普法宣传的主要力量来自局内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有各自的职责,也没有经过宣传教育方面的专业培训,面对复杂多样的普法对象,在教育宣传能力上还有提升的空间。普法工作中讲读法律条文多,企业、群众乐于接受的生动形象的案例相对较少。

(二)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机构改革后,机构职能发生调整,发改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面临行政执法工作的新领域、新种类、新事项,部分执法人员还需要一个过渡期来掌握相关业务知识、积累工作经验、提高执法能力。

三、下阶段工作

下一步,县发改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强素质、打基础,抓创新、解疑难,深研究、谋长远,进一步健全制度,夯实基础,不断强化全局人员的法治意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自身法治素质水平,努力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全面依法依规履职。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持续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根据中央和省市县部署安排,持续推进行业协会脱钩、落实地方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持续提高普法质量和水平。不断加强对局内普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逐步建立规模可观、专业可靠、接地气的宣传队伍,不断提高常态化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能力,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制,确保各种普法活动取得实效。坚持与时俱进,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手段定期发布法律小知识。创新活动形式,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对象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不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做到精准监管、公正监管,坚决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扰民和随意执法等问题,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中共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1年2月24日

 

 

(此页无正文)

 

 

 

 

 

 

 

 

 

 

 

 

 

 

 

 

                                                              

主送:中共青田县委青田县人民政府。

  抄送:青田县委依法治县办。                                                                    

  中共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12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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