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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0年11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228/2021-95099 发布机构: 青田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3-04 09: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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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各乡镇的实际及低保人员动态化情况,核定2020年11月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973415761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352户540人,农村低保对象9382户15221人。发放2020年11月低保金总计1123201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放形式

城乡低保对象的低保金,由民政局直接汇入低保对象的个人社保账户,无社保账户的发到个人一卡通。



        规范动态管理

各乡镇要加强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将退保人员、新增人员上报我局社救科。为保证低保对象及时领取低保金,请各乡镇于每月末认真核对低保对象信息,及时在浙江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内及时做好变更、注销工作。

 

严把“进出口”关

各乡镇对低保对象核定要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附件2:2020年11月低保资金发放明细.xls附件1:2020年11月低保保障金汇总表.xls

 

 

 

 

青田县民政局    青田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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